近日,《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发布。
与原来的版本相比,《预案》59项修改内容突出了“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这一基本原则。
《预案》对“基本原则”的表述进行了修改,明确要求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在突发事件应对中以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为首要出发点。
针对近年来涉外突发事件呈上升趋势的状况,为维护本市人员和机构在境外的合法权益,加大领事保护力度。《预案》修改了适用范围,规定在境外发生涉及本市人员和机构的突发事件,由新组建的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牵头,会同市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我国驻外(港澳)派出机构做好境外领事保护工作。本市人员和机构如果在境外遇到突发事件,可拨打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中心电话12308,向驻外使馆或直接向市政府外办请求保护或协助。
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预案》提出,要努力实现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京津冀地区之间的协调联动。规定如果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依靠北京市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将以市应急委名义,启动首都地区应急联动机制,协调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在京单位和天津、河北等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在交通运输保障中,《预案》增加了空中救援的内容,要求公安、消防、卫生计生和红十字等部门和单位,积极加强空中救援力量,建立健全空中救援指挥调度和综合保障机制,提高空中应急救援能力。
在责任追究方面,《预案》更加明确了突发事件发生后,开展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的程序,要求由相关主责部门牵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及时组织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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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地震预警信息5秒发布
推动无人机、飞艇等新技术用于空中救援,各区每年至少建设或认定1至2处应急避难场所,实施京津冀地震速报预警中心建设工程……《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应急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印发。
提升巨灾能源保障能力
《规划》提出,将建设北京城市综合应急指挥中心,为京津冀协同应急、巨灾应对、重大活动保障、城市运行监测等工作提供指挥场所和硬件支撑。
在应对巨灾方面,《规划》提出要健全热、电、气联合调度指挥机制,实现极端严寒天气、天然气资源短缺等情况下的全市热、电、气的应急联合调度。提升电力系统抗灾与恢复能力,扩建、新建2至3个具备大面积停电后能自动恢复供电功能的电厂电源,提升大面积停电下快速启动能力;加快推进陕京四线和本市天然气外环管网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推进本市周边液化天然气应急储备设施基地建设;优化完善应急备用热源建设方案,研究保留部分燃煤机组,提升应急供热保障能力。
地震预警信息快至秒级
未来五年,市地震局会同天津、河北地震局,建设京津冀地震速报预警中心,建成以测震和强震台站为骨干、地震烈度仪为补充的京津冀区域地震观测网络系统,显著提升全区域地震监测能力和定位精度。
据市地震局介绍,目前本市具备了地震2分钟自动速报的能力。而“十三五”期间京津冀区域地震观测网络系统将实现对网内地震震后5秒发布第一报预警信息,震后5分钟生成10公里控制精度的一起烈度分布图,震后30分钟产出震源参数速报。
各区新建地震避难场所
《规划》还提出,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及时对符合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进行认定,每2年组织一次核定。制定配套的疏散安置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各区“十三五”期间至少新建1个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每年至少建设或认定1至2处符合标准的应急避难场所。在西城区、通州区、大兴区试点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城六区人员疏散掩蔽标志设置,建立相关标识标牌,实现紧急状态下人员快速疏散掩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