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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讯
到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将对197项中央设定北京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现有200余项基层证明事项,年底前力争取消70%以上。昨天(24日),本市召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新闻发布会,市编办、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共同介绍改革情况。
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
据介绍,自2012年以来,本市已先后取消和下放511项审批事项,其中取消306项,下放205项,精简比例已达到52%,此外,还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87项,清理涉及北京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41项,将工商登记153项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事项。
市编办副主任王军介绍,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本市正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到今年年底前,本市将对197项中央设定北京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彻底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
何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仍要按照行政许可方式审批,既不规范,又抑制了市场活力。例如,“年度投资计划”就是投资项目审批中的一个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需要由发改部门审批。
据介绍,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清理有4种情形,第一种是取消;第二种是部分法律依据较强的转为行政许可;第三种是转为其他权力,即原来把该事项界定为审批并不准确,实际上是行政确认;第四种是转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
此外,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本市还将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初步调查,涉及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约400项,今年年底最少拦腰砍一半。”
建立健全5张权责清单
精简审批事项,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就撒手不管了。王军介绍,本市将建立健全5张清单,包括出台2016年版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完善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特别是制定环境保护、缓解拥堵、应急管理等几个领域的专项责任清单;完善负面清单,全面实施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出台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去年年底,政府部门116项通用责任清单、大气污染防治等6大专项责任清单正式出台。今年还将编制8个专项责任清单,包括城市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缓解交通拥堵等重点领域。
为何要建立专项责任清单?“政府加强管理不能只有权力,还要解决权力按照什么流程和程序来行使以及行使过程中若没有按照流程程序环节,出了问题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王军提到,年底之前就能见到责任清单带来的效果。
即日起,京津冀居民换领、补领身份证,不必非得返回户籍所在地了,在三地公安机关即可就近办理。北京警方已启动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预计下月,福建、广东、上海等八省市居民也可在京换补身份证。
在异乡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身份证丢了、到期了,需要补领、换领,就不得不回老家一趟,既耗费时间,又耽误工作。为方便居民就近办理身份证事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北京警方依据相关通知精神,本着“以点带面、稳妥推进,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从即日起,启动京津冀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受理工作。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天津市、河北省在北京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均可在北京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申请办理;居住在天津市、河北省的北京市户籍人员,如需办理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也可到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补领。需要提醒的是,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不在异地受理范围。
津冀户籍人员在北京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持有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户籍派出所(远郊分局户籍大厅)异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据了解,京津冀警方通过先期测试工作,检验了异地身份证受理系统及相关硬件设备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完善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工作程序。今年7月1日起,北京警方已经启动西城区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一对一”试点测试工作,试点为在西城区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户籍人员,提供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服务。办证者只要持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即可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户政大厅,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下一步,北京警方还将进一步加强与外省市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逐步建立跨省对接机制。经与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8个省市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北京将力争9月1日启动上述省市户籍人员在京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确保2017年7月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进一步方便在京外省市居民办理身份证。
今天(25日)上午,北京市发布2016年中秋节放假通知,9月15日至9月17日调休三天。假期机动车出行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但高速公路通行不免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今天发布中秋放假通知。根据通知安排,9月15日(星期四,中秋节)至1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记者了解到,根据往年惯例,按照本市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9月15日至17日三天,车辆出行将不受尾号限行限制。同时,虽然9月18日调整为工作日,但由于是个周日,也将不限行。这意味着,从9月15日至18日,车辆出行将享受连续4天不限行。
根据市交通委此前预计,受中秋节前购物、聚会等因素影响,9月13日及14日弹性出行与通勤出行相互叠加,除了高峰期间拥堵情况突出,非高峰时段拥堵时间也会延长。此外9月18日为节后首个工作日,且车辆不受尾号限行,特别是早、晚高峰通勤时段,路网将出现严重拥堵。市民出行前应做好安排。
此外,根据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根据这一规定,中秋节并不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节假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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