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破产法庭”9月26日在一中院成立

2016-09-27 01:28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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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上午,北京市首个清算与破产案件专业审判庭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据了解,这一专业审判庭也是北京市法院系统唯一一个独立机构编制的专业破产案件审判庭。

近年来,公司强制清算和企业破产案件有增多趋势。从北京法院统计情况看,2013年当事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和破产类案件为117件,各类衍生诉讼21件;2014年当事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和破产类案件共192件,各类衍生诉讼66件;2015年当事人申请公司强制清算和破产类案件共311件,各类衍生诉讼13件。

在工作职责上,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主要职责包括:依法受理和审理公司强制清算、破产清算、重整及和解案件;依法审理破产衍生诉讼中的商事案件;负责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的调研工作;对下级法院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相关法院之间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的协调工作;负责破产管理人的管理、培训等相关工作等。

在管辖范围上,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后,将对原由北京市各中级法院受理的公司强制清算及破产案件进行集中管辖。

调整内容包括:北京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案件、破产案件由市第一中级法院管辖。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之前,各中级法院已受理的公司强制清算与企业破产案件仍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

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成立后,将探索实行管理人的分级管理体系;依托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提升破产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债权人利益,吸引投资人,解决破产企业融资难;建立流程管理体系,提高破产案件的办案效率;建立政府与法院“破产联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僵尸企业”可能引发的国有资产保护、金融安全维护等问题。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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