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段淑珍: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老旧小区建议拆旧建新

2016-12-26 06:36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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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不具备改造条件的代表建议折旧建新

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完善,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问题,是重要的城市治理和社会治理问题,也是市人大始终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工作还在路上,认识还需深化。

在本月初市政府领导与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意见时,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蔡奇这一组,最后一个发言机会留给了年过七旬的海淀区建筑行业协会会长段淑珍代表,她认为,老旧小区改造还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拆旧建新才能改得彻底,才能让老旧小区里的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本质改善。

段淑珍代表的建议,来自于海淀区老旧小区改造中一个非常特殊的例子。在清河毛纺南小区改造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这片1980年前建成的楼房,基本都需要抗震加固,但其中唯有一座楼因为受到地下防空洞影响,地基严重沉陷,已经成了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危楼。海淀区由此启动新的落架翻建改造模式,也就是说将这座楼整体拆除后,在原址用新的技术手段原样重建。

经过落架翻建,这栋楼的居民相当于原地住上了新楼房。段淑珍代表说,看到居民们回到新楼的幸福样子,让她想到了拆旧建新进行改造的大胆设想。目前的老旧小区绝大多数都是六层及以下的矮楼,占地多是致命伤。如果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拆旧建新,拆掉三五座六层楼,在原址集中盖起一两座二十层左右的新楼,完全能够实现原来的住户全部按原建筑面积回迁安置。

段淑珍代表算了一笔账,现在的改造仅做节能保温政府每平方米要补贴1000元,抗震加固要补贴2000元,而拆除重建的成本也不过四五千元,带来的改造效果可以说是天壤之别。这样的好事,政府出钱出得值,老百姓甚至也会愿意负担一部分,关键是要有人来牵头,这个责任非政府莫属。

段代表说,拆除集中重建改造,有几个问题必须注意:一是控制合理规模,防止建成密度过高的“鸽子笼”;二是建筑质量和公共服务配建标准一定要高,做到一步到位适度超前;三是空出来的地严控二次开发,除了配套服务就是为城市留白;四是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总体要求,坚决不能在历史文化保护区搞。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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