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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未交罚款被法院强制执行

2017-01-05 02:08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健身房未交罚款被法院强执

因配件设施等不达标,位于丰台区的赛睿康博健身房被丰台区体育局行政处罚28000元。因为健身房逾期没有上缴罚款,近日,丰台法院采取强制执行,店内少量现金和一间动感单车房被查封。

2015年3月,丰台区体育局对赛睿康博健身房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游泳池未按规定数量配备专职水上救生员,救生员无证上岗,公司的日常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无落实,并且有一处安全出口封死。对此,丰台区体育局令其整改,但该公司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故丰台区体育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赛睿康博公司罚款28000元,但该公司并未按期缴纳罚款。

丰台区体育局向丰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执行法官经查询,却发现赛睿康博公司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丰台法院决定对其经营的健身房内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

前日上午9时许,丰台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赛睿康博健身房展开执行,此时,健身房已开始营业,前台值班人员表示店长未在店内,并以自己无权支配公司资金为由,不愿履行行政处罚。随后,店员电话联系店长,店长表示自己不能马上前来,并表示公司没有资金,不能支付罚款,但愿意将店内一台跑步机抵押给法院,“一台机子也挺贵的,有十几万呢。”

法官对健身房前台进行搜查,并扣押了存放在此的350元现金。随后对健身房内的动感单车活动室进行查封,室内共有20辆动感单车。执行法官表示查封是为了督促公司尽快履行其义务。而店长承诺,会尽快前往法院解决相关事宜。

执行法官对店内工作人员解释,如果公司依然拒不履行其义务,法院将会把公司负责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扣押的器材也会依法评估拍卖。

随后,记者跟随执行法官来到健身房的游泳池,记者看到泳池内配有一名救生员,但此救生员并未穿着救生服装,也未对水上情况进行监督,而是在一旁摆弄手机。来此游泳的居民表示平时会有一两名救生员在此工作,但是否持证上岗并不知情。

执行法官提醒市民,在选择健身会所时要注意其是否有经营资质,相关信息可以咨询工商局、体育局等部门。健身公司也应依法经营,以避免经营风险。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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