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市检察院获悉,2017年1月25日,怀柔检察院因怀柔区园林绿化局怠于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定职责,依法向怀柔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怀柔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5年,北京市九公山长城纪念林有限公司在经营位于怀柔区渤海镇原水塘子村的“北京市怀柔区九公山长城纪念林”项目中,未经批准擅自占地修建道路,损毁生态公益林木3368株,占用林地39548平方米。涉案土地原有植被和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怀柔区园林绿化局接举报后至今未对相关违法主体进行行政处罚。涉案生态公益林地仍处于被损毁状态。
2016年12月19日,怀柔检察院向怀柔区园林绿化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相关违法主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整改期满后,怀柔区园林绿化局仍未履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行政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怀柔检察院依法向怀柔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