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赵颖彦)今后,6种有偿补课行为将被严禁。北京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昨天(1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长效治理工作的意见》,再次重申如果出现“点招”、“占坑班”等现象,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人以及校长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通知,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同时将严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强化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学校还要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从学校内部切断校外有偿补课来源。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区,区、校两级主要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对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要根据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在通知中,还公布了举报渠道。
市教委监督举报电话:96391
邮箱:youchangbuke@bjedu.gov.cn
通信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举报有偿补课(收),邮编1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