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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单价比备案价高出近2万 北京新房销售查出问题一箩筐

2017-03-22 03:28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新房销售查出问题一箩筐

网上备案价格5万3、售楼处公示价格7万2;政府要求首付4成,售楼处要求5成5;售楼处显示房源已经售罄,但抽查的成交房源居然都没有缴纳定金的证据……21日,北京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突袭了3个新房售楼处,发现了“一箩筐”问题。

“售罄”成谜:

“预定”的房子没收据

“3·17”新政发布之后,市住建委曾经在上周末进行随机执法检查时发现,项目名为华郡尚品家园的橡林郡项目存在未按一房一价公示房屋销售价格等问题。

昨日,市价监局执法检查再次到这个楼盘时,发现售楼处虽然将原有的价格全都公布了,但按照其贴上的进展标签,很多房源的出售手续都不全。

一般来说,购房人在买房时,先要交定金表示定下房源,再由开发商申报到系统中审核购房资格,购房资格通过后才显示可以签约,并能打出合同。其中,一套在售楼处销控板上显示已经售出的房子,在市住建委网站中还是购房人尚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可销售状态。

执法检查人员发现,这套位于1层的房子虽然手续完备,其签署的购房合同却没有预售许可证号;而在市住建委官网上,这套房子的手续还一步都没有走,整套房屋还处在“可售”状态。

“有些房子是我们公司人员内购的。”销售经理说。

执法检查人员要求,开发商需说明这些房源的销售情况,并补充收据和银行刷卡单据。“收据是开发商随时可以开的,但是银行刷卡单据可以显示其是否真的缴纳了定金。”一位工作人员说。

为什么这么多房子显示已经销售,却并没有最基础的交定金证据?面对这样的情况,销售负责人反复说自己去年刚负责、不熟悉情况,整个小区这一期卖了多少套房、有多少房源已经提交网签这样的基础问题,她都答不上来。

市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检查中查到的问题,即使不属于价格监督检查范畴,也会将其记录下来并转交主管部门处理。

现房抬价:

备案5万3 叫价7万2

在清河大桥西侧的一个项目售楼处,同样是空空荡荡。但是执法检查人员却在一块不起眼的销控板上,发现了问题。

这张销控板上几十套房子都已经标注了“售罄”或“预定”,剩下四五套房虽然还标着价格,但销售部门负责人说,这些房子也都“被人定了”。

还未销售的几套房,都在顶楼或者一楼,和其他房源相比都应该是低价房。剩下的房子虽然还标注了面积、销售单价和总价,但都贴上了胶条。

“这底下是什么?”执法检查人员小心翼翼地揭开一个角,撕下来却发现了大问题:一套在胶条上标价860余万元的房子,盖住了上一次的原价——800余万元。

被称作“被人定了”的房子,怎么会有两个价格?记者查询了这个项目的销售许可,发现这些号称“被人定了”的房子,在市住建委官方页面显示的都是“未签约”。

“这几套房是给回迁户准备的,有些人要现房。因为他们还没定,所以我们也还给他们留着。”此前一度言之凿凿、说这些房子已经被人预定的负责人,在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要求查询成交记录时,立刻改了口。

记者还发现,这些房源虽然是现房,但在市住建委备案的均价只有每平方米5.3万元,和胶条上下两个价格相差甚远。售楼处摆放的销控板上,最低单价已经超过7万元,最高的为7.2万元左右。备案价格和标注销售价格每平方米相差近2万元,意味着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差价就接近200万元。

据了解,多部门将继续加大联合执法查处力度,重拳打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曝光。对违规主体,将实施联合惩戒,确保调控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销售违规:

首付至少五成五?

目前,在清河已经成交的一批新建商品房单价大概在每平方米8万元左右。昨天上午11时,一名穿着格子大衣的中年女士急匆匆赶到安宁庄东路上的一处十字路口,却只看到了空空荡荡的售楼处。

“房子已经全卖完了。”面对准客户,坐在咨询台后的销售连眼皮都不愿意抬。

中年女士犹豫了一下,又问了句:“新政之后有人退房吗?”

销售这才慢吞吞拿出了一张带着毛茬儿的纸:“还有人没办买房手续。在这儿登记,如果有人退房通知你。首付五成五。”

按照新政,首套房就购买非普通住宅商品房的购房人,首付款应该为总价的40%。按照上林溪项目挂出的价格,记者大体计算,如果将首套房的首付提高15%,就意味着首付要增加120万元。

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企业应该在醒目位置标示本单位服务监督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购房人发现价格问题可与销售人员及时沟通,更严重的问题可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

责任编辑:李楠楠(QN0006)作者: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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