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是第二十五届世界水日,北京晨报记者从北京市水务局获悉,《北京市河长制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将在2017年上半年出台。北京市水务局局长金树东表示,河长制将强化监督考核问责,市区两级河长对下一级河长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将追究责任。
河长制能否见成效,重点在考核。北京晨报记者获悉,由北京市水务局牵头起草的《北京市河长制工作监督考核办法》从考核的对象、内容、标准、方式、结果运用五方面,建立了河长制的督导检查机制,预计在2017年上半年将出台。
目前,“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实施方案”已制定,将北京全市88座水库、425条6414公里河道全部纳入检查范围,北京全市6414公里河道共布设2319个检查点。这些都是河长制考核的依据,未来,监测点还将更精细、密集。
北京市水务局建管处处长王万鹏介绍,《考核办法》拟规定采取百分制考核河长。分值如何设定?河长制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情况占20分,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占70分,日常环境检查情况占10分。凡是发生重大恶性水环境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在各区原始得分的基础上,根据影响程度每次酌情扣1至10分。
每年年底前,北京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抽查、查阅台账资料、综合评分等方式进行。最终通过北京市河长制办公室计算各区的综合得分,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