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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计委:结核病患者一年可感染十余人

2017-03-24 04:12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结核病患者一年可感染十余人

3月24日是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结核病居北京市甲乙类传染病的第二位,且未经治疗的传染性肺结核患者,1年大约可感染10至15人。

北京是全国结核病疫情低的地区之一,每年新发生肺结核患者数逐年减少。当前结核病防治仍是首都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据统计,去年北京市报告肺结核患者6731例,尽管发病率较上一年度减少3%,但仍居甲乙类传染病的第二位,占甲乙类传染病的比重达22.5%。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结核病对个体健康危害严重。肺结核患者如果发现不及时或治疗不彻底,肺部的结核病变不会自愈,而且会反复恶化和扩散,形成肺空洞及纤维化,造成严重损害,甚至于死亡。肺结核菌可通过呼吸道传播。患者在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周围人群吸入带菌飞沫即可被传染。未经治疗的传染性肺结核患者,1年大约可感染10至15人。在人口密集的学校、工厂等场所,如果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长期滞留,存在结核病聚集性发病的风险。

目前北京市在所有医疗机构都开展肺结核患者的发现、报告及转诊工作。目前各区均设有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结核病诊疗服务,为方便患者就诊,市卫计委正在筹备增设市级结核病定点医院解决重症、耐多药、精神病、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结核病治疗问题,完善北京市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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