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4日),本市土地交易市场发布了丰台、顺义3宗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公告,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建筑规模约26万平方米的自住型商品住房。
3宗地块中,丰台区城乡一体化槐房村新宫村旧村改造二期地块内居住建筑规模约9.09万平方米,将全部用于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限价为35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
顺义区仁和镇第5街区地块内居住建筑规模约6.01万平方米,将全部用于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限价为24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
顺义区天竺镇第22街区地块内居住建筑规模约10.4万平方米将全部用于建设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限价为220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
上述3宗地块区位优势明显,均位于轨道交通沿线等交通便利的区域。截至目前,本市已推出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约50公顷,建筑规模约80万平方米,完成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60%,是2016年全年自住型商品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的2.8倍,将进一步满足本市居民住房刚性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