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设"街长""巷长"是因为人的不自觉? 第143期
2017-03-30 08:19   作者    编辑 李红英(QN0016)
2017年3月27日下午,北京市长蔡奇暗访东西城背街小巷整治工作后再次强调,北京背街小巷整治要建“街长”“巷长”制,把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通过“日巡、周查、月评、季通报”,下决心解决主支干道、背街小巷环境整治问题,创建一批示范街面、精品胡同。
2017-03-30 08:19   作者    编辑 李红英(QN0016)
2017年3月27日下午,北京市长蔡奇暗访东西城背街小巷整治工作后再次强调,北京背街小巷整治要建“街长”“巷长”制,把责任落实到街道、社区。通过“日巡、周查、月评、季通报”,下决心解决主支干道、背街小巷环境整治问题,创建一批示范街面、精品胡同。
什么是“街长”“巷长”制?主要是借鉴“河长制”的做法。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文件,提出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级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考核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3月23日,北京丰台区发布消息,该区328条道路将设立“街长”,停车、违建、绿化等“责任全包”。据丰台区副区长李春滨介绍,街长由各街乡镇党政一把手担任,“哪条街有问题就找街长”。街长姓名、联系电话,以及负责街道的长度等,未来也将明示出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街长”制是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细化、具体化、操作化的一个措施,可以将责任落实到人。他表示,“街长”“巷长”制要落实到位,必须强化考核、监管和问责。
简而言之,工作具体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出现问题真能“打”得人肉疼,工作一定进行的仔细,达到有效管理的目标。
我们必须肯定的是,这样的创新性举措是政府实现精细化城市管理的一项进步。那么,北京为何要设立“街长”“巷长”制?
3月20日, 有媒体刊文称,位于西城朝阳两区交界的黄寺大街上,有两处新生违建,因为属地不明,所以被两个街道互相推诿无人管。记者调查中,西城区德胜街道一位负责人表示,“如果属于西城管,上次在佰隆大厦拆违时我们就一起拆了”。
显然,如果你我均不是主要责任人,张三可以推给李四,李四可以推给王五,最后落在“国家”“政府”“民族根性”的层面,结果又成了名义上人人有责、实际人人无责。
可如果没有主的变得有名有姓,责任到人了,这情况就大不同。
近期,南北长街街道正在推行的一项保洁工作精品化管理新模式。
这样的精品化管理包括,给每个垃圾桶安装二维码,二维码对应专属保洁员;通过APP系统定位保洁员和检查员位置。
南北长街地区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将每个垃圾桶“责任到人”,可以及时处置作业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避免出现工作盲区,提高工作效率。
垃圾桶二维码对应专属保洁员,与设立“街长”“巷长”都是同理。给街、巷明确责任人,不仅防止执行部门间的互相推诿,更重要的是避免懒政怠政,在其位不谋其政等“不自觉”。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各区的环境治理工作成效显著,但个别整治对象的“不自觉”也使整治无法划上完美的句号。
有记者发现, 临街的门脸儿被封堵后,一些商户直接将店铺入口从临街转战到老楼里,治理后的楼外虽说整洁了,但是小区内、楼内却比以前乱了,这让楼内的住户们很不安。
3月27日,有媒体还报道,西城区白纸坊街道在对一处“开墙打洞”进行治理之后,商户竟然又屡次破拆已被封堵的门窗,甚至将商店开到了路边的金杯车上。
显然,北京设“街长”“巷长”既是管个人违法的“不自觉”,也是摆脱部门懒政怠政的“不自觉”,最终让环境管理从依赖“突击检查整治”变成常态的精细管理,让街巷的“洁齐美”长久落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