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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堵"开墙打洞"禁设临窗广告 逾期未清或强制拆除

2017-04-13 15:50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开墙打洞”封后 禁设临窗广告

封堵“开墙打洞”后,一些商家开始将广告标语或是宣传标识贴在了自家窗户上招揽生意,朴素点的贴张“窗贴”,豪华点的甚至布置起了滚动LED背板或是霓虹彩灯广告语。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13日表示,居民家中不允许私设临窗广告,逾期未清理的,“不排除采取强制拆除的手段。”

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副总队长耿硕表示,今年将重点清理5类违法广告牌匾,包括违规牌匾标识、违规标语宣传品户外广告、山寨指路牌、临窗广告、占道车身广告。

牌匾标识存在残旧、破损,霓虹灯存在断亮等问题的,将责令停止使用,限期维修或更换;违反规定的位置、体量、数量设置的,责令限期拆除。对于违反规划设置的户外广告,责令限期拆除。交管、路政、城市管理等多部门将对山寨指路牌进行梳理,明确山寨指路牌范围,并进行综合清理整治。对于公司企业等单位和社会组织张贴、悬挂的临窗广告,将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和直接责任单位进行清理。

市城管委广告处处长崔宣表示,居民如果将广告贴附在自家的窗户上,那肯定是违规的,必须要进行清除。封堵“开墙打洞”后,一些人便开始在窗户上张贴各类广告语,有些甚至设立LED广告牌或是霓虹灯。在居民家的窗户上是不允许设立户外广告的,对于这种临窗广告,首先会协调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入户宣传,动员责任主体自行清理。如果逾期未清理,则会协调街乡政府、公安、住建、城市管理、工商等部门联合入户督促整改,依法查处,“不排除采取强制拆除的手段”。

崔宣表示,重点地区的广告牌匾整治将在5月前完成,包括长安街及延长线、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五环路、广渠路二期、阜石路、莲石路、首都机场路、首都机场二通道、京通快速路、德贤路等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党政机关、风景名胜区、首都机场、火车站等。5月到9月,规范治理范围将进一步扩至全市支路、街巷胡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对约谈整改无效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处罚,并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责任编辑:安勇(QN0005)作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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