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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思真经”被转载出版社索赔 被告:已删除涉案图书内容

2017-04-14 15:08 千龙网

来源标题:“雅思真经”被转载 出版社索赔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唐李晗)  认为尚友部落(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友公司)未经许可在网站转载“雅思考试辅导书”,人民大学出版社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共70余万元。14日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时,被告称已经删除了涉案图书内容,不应再承担侵权责任。

“雅思真经”被转载  人大出版社起诉

原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诉称,原告经图书著作权人许可,享有《顾家北手把手教你雅思写作》、《雅思王听力真题语料库》、《剑桥雅思听力考点词真经》、《剑桥雅思阅读考点词真经》、《雅思阅读真经总纲》、《雅思阅读真经5》、《雅思写作真经总纲》七本图书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

2016年10月,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尚友网站(www.share withu.com)上传播上述图书内容,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独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权。

人民大学出版社称,自己作为国内最大的雅思、托福考试辅导书出版机构,出版的相关书籍也是国内考试市场使用人数最多的产品。被告传播的上述涉案书籍广受考生推崇,部分图书在当当网雅思单科图书销售排名第一,至今畅销不衰。

例如《雅思王听力真题语料库》的作者被称为雅思王,图书销量一直很高,《雅思阅读真经5》、《雅思阅读真经总纲》开创了雅思真题的先例。被告行为给原告和图书著作人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律师费20万元。

被告:原告索20万律师费  发票开于4个月前

上午庭审时,尚友公司的两位员工出庭答辩。被告公司表示,涉案图书内容已经在2016年12月4日删除。尚友公司认为,公司提供的是网络空间服务,没有直接侵权,原告方索赔20万律师费在民事诉讼中过高。“原告出示的律师发票是3月的,我们发帖是在7月,原告在案件发生4个月之前就开始准备诉讼,有恶意诉讼之嫌。”

尚友公司称,根据国家相关条例,如果原告认为侵权,要出示书面通知要求删除,删除后不承担相关责任。“我们至今没有收到原告的书面通知,对方就直接起诉了。而且现在公司已经将涉案图书内容删除,不应该再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称涉案帖子是网友发布,不是官方发布。根据网络传播保护条例,公司没有任何经济行为。尚友公司称,在其网站有很多实名认证的作者和网友,自己发布电子版进行宣传,这些信息在其网站是海量级别的,公司无法监管到所有网友发布的帖子,所以在该事件中没有主观侵权行为。人大出版社表示,在被告微博提供了一个进入被告网站的链接,网友进入被告网站后,需要注册尚友用户,获得密码就能在云盘空间下载涉案雅思内容,被告提供的下载服务属于直接侵权行为。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

责任编辑:安勇(QN0005)作者:唐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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