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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小区内搭菜摊遭质疑 工作人员称未收租金

2017-04-22 05:31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居委会小区内搭菜摊遭质疑 工作人员称只为便民未收租金 高碑店地区办事处将前往核查

朝阳区惠润园业主刘女士向北京晨报反映,小区4、5号楼之间有一彩钢房结构的菜摊,“菜摊于七八年前由居委会建立并租给商户,如今小区内超市众多,这个菜摊还有必要存在吗?”刘女士认为,由于居委会想继续收取租金,所以菜摊迟迟未拆。对此,通惠家园居委会表示,菜摊为便民而设,并未收取租金,且其设立也早已向地区办事处报备。

居民质疑 存在多年 已无必要

日前,北京晨报记者在惠润园小区看到,在4号楼与5号楼之间的过道中有一片平台,平台西侧就是刘女士所说的彩钢房结构的菜摊,少部分水果被店家置于室外。在彩钢房门顶处及侧边挂有“社区水果蔬菜便民店”字样的招牌,屋内果蔬及少部分饮料被分类放置于货架上和冰柜中,整个房间占地约有30平方米。在距离该菜摊不足百米处的东、西双方向均有售卖水果蔬菜的便利店。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向物业询问过该彩钢房的情况,“物业说是居委会所建,最初是为方便居民买菜”。不过随着社区逐渐成熟,刘女士质疑称,这样简易的菜摊是否还有必要占用居民的活动空间而继续存在下去,“难道居委会还指着向菜摊收取租金不成?”

居委会回应 实为便民 未收租金

对此,通惠家园居委会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最初设立这个菜摊确实是为了方便居民买菜。“七八年前,小区还没有入驻这么多的底商、便利店,而据社区最大的站点远在一两公里外,设立菜点是为方便居民能在短时间内买到菜。”工作人员也表示,并未向经营者收取费用。

对于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的问题,工作人员称,没收到居民对该情况的质疑,且据居委会了解,目前菜点经营情况良好,“如果购买的人确实少,那么他们肯定也不会在此继续经营下去了,证明居民还是有需求的”。此外,居委会称,对于该菜点的设立,已向地区办事处报备,但由于时间已久,对报备部门并不十分清楚。

4月21日,记者就此事询问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办事处,负责拆违工作的工作人员称,将向居委会核实情况,并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如果确定是违建,虽然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们也将逐步处理解决”。

北京晨报记者 田杰雄 线索:刘女士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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