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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方:近三年办理未成年人被侵害案1108件

2017-05-25 07:00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三年1108件

5月24日上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关注儿童保护,净化成长环境”新闻发布会。会上指出,近年来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案件逐年增多,未成年人保护应加以重视。会上还发布北京市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九大典型案事例,相关部门还签署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作框架协议。

未成年人被侵害案增加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指出,近三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等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08件、1255人,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加大指控犯罪力度。甄贞还称,近年来未成年人受到侵害逐年增加。

市检察院还牵头成立了附条件不起诉“新起点扬帆观护基地”,在各区检察院的不懈努力下建立了遍布全市各区的51个分站,至今已对349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开展不少于六个月的跟踪帮教,帮助其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救助一站式展开预防宣传

对于未成年被害人的救助,北京市检察机关践行“双向保护”的理念,通过积极协调公安机关,推行对性侵案件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最大可能地减轻司法办案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积极与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协作,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辅导、提供小额爱心救助和法律援助服务。甄贞表示,近年来共向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9.5万元。

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方面,北京检方先后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防范性侵、远离毒品等内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144场次,受众人数共计8万余人。市检察院与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签署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合作备忘录》,双方合作建立的“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北京市检察机关少年司法体验馆”也将于近期开馆。

案例:首例针扎幼儿案教师获刑

发布会还通报了教师针扎幼儿、校园欺凌、培训机构致幼儿死亡等9个典型案例。其中教师针扎幼儿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前首例以寻衅滋事罪定罪的幼儿教师针扎幼儿案。

2015年6月期间,嫌疑人周某某(女,20岁)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某幼儿园小二班内,随意体罚幼儿,用锥子等锐器物扎刺李某某、张某某等7名幼儿。嫌疑人陈某某(女,18岁)、张某某(女,39岁)分别针扎小三班一至两名幼儿。这起引发社会密切关注的案件,被市检察院列为督办案件,由昌平检察院对周某某提起公诉,周某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北京晨报记者 李傲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李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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