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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迷信推销诈骗百万获刑

2017-06-07 01:39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利用迷信推销诈骗百万获刑

自称是“皈依人士”组织者,吓唬别人“世界末日”快来了,并以不买法器会影响生活为由借机推销所谓的“法器”。女子罗某凭借这样低劣的谎言,从他人手中诈骗财物高达百万元。近日,北京市三中院以诈骗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8年12月,被害人赵某通过朋友认识了罗某,罗某自称是皈依人士的组织者,对赵某说她和观音有缘,前世是蒙古公主,并告诉赵某2012年世界末日快到了,让她捐钱修塔,到2012年12月就能逃离地球。

赵某听信了罗某的谎言并多次捐款,之后罗某还以每件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的价格,向赵某推销所谓的“古法器”、“古佛”、“古珠”、“老唐卡”,称可以消灾、除业障,不买会对她自身和生活不好。赵某因为害怕便听从了罗某的话,甚至变卖了自己的房屋购买罗某的“古法器”。赵某通过现金和汇款的方式,共计给罗某汇去人民币88万元。

而被害人朱某则通过赵某认识了罗某,罗某也同样向朱某推销“古佛雕件”,说这是朱某前世用过的东西,如果朱某不买雕件,对自己和家人不好。朱某因为害怕陆续从罗某处买了十多件“古佛雕件”,被罗某骗取共计80万元。

2012年11月,赵某和朱某发现雕件是假的,便向公安机关报案。直到2015年4月,罗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经鉴定,部分雕件为塑料制品,价格仅为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时责令罗某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一审宣判后,罗某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二审经审理后认为,上诉人罗某虚构事实,夸大物品效能,使两名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裁定驳回罗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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