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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大货车追尾公交车致30人受伤

2017-07-01 03:02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房山大货车追尾公交车致30人受伤

6月30日早上6时许,北京房山区周口店镇新街村公交车站,一辆刚进站的公交车被一辆十轮大货车追尾,公交车尾部严重变形,车窗破碎,导致30名乘客受伤。此后,双方驾驶员均被排除酒驾嫌疑,经现场民警初步认定,大货车负全责。

公交车被撞进绿化带

6月30日早上,有网友爆料称,房山周口店镇新街村公交车站附近发生一起货车与公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

记者在位于房山区阎周路和房易路交叉路的事发地看到,现场道路已被清理干净,但是仍然可见路上黄色的车辙痕迹。一名附近的商户告诉北青报记者,事发后,曾看到追尾的公交车被冲撞到绿化隔离带内侧,“公交车有一侧的玻璃全碎了”。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不久,急救人员就赶到了现场,伤者被分别送往房山中医院、房山区第一医院、北京燕化医院等接受治疗。

房山区第一医院宣传科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次车祸中该院共接收了13名伤者,受伤程度都比较轻,“房山第一医院离车祸地点较远,一些受伤严重的被送到了比较近的北京燕化医院。”

房山中医院外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有6名伤者被送到该院外科,此外,骨科也接收了部分伤者,伤情有轻有重。

记者从消防、交管等部门了解到,此次车祸共造成30人受伤,其中6人骨折,无生命危险。经现场民警初步认定,大货车负全责。

下午1时许,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2017年6月30日6时许,在房山区房易路新街公交车站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初步调查,张某某(男,47岁,河北省保定市人)驾驶一辆冀B号牌的大货车由北向南行驶时,与一辆停靠站内正上下乘客的公交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6人骨折,多人磕碰伤。目前,伤者已送医院检查治疗,无生命危险。经呼吸式酒精检测,双方驾驶员均排除酒驾嫌疑。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事故发生时该路段禁行大货车

根据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今年2月28日发布的一份《房山区2017年大货车运输秩序专项行动方案》,事故地点在事发时是不允许通行大货车的。

这份专项行动方案显示,对大货车的集中治理阶段为1月至7月,内容包括“制定大货车错峰限行措施,限定区域合理行驶路线”,具体内容为“所有途经房山区张坊地区的大货车,允许上路运输时间为晚8点半至次日凌晨5点,行驶路线包括:在普通干线路线上行驶的大货车,沿房易路—长琉路—琉璃河综检站—G4高速路线行驶”。

这场事故发生于早晨6时许,正是大货车的禁行时段。北青报记者在现场看到,直到中午,房易路上仍有大货车经过。

伤者家属帮忙参与救治

在房山中医院,一名伤者的丈夫告诉北青报记者,事发时妻子就在这班公交车上,“这是这路公交车最早的一班”。事发后,他接到妻子的求救电话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妻子的腰椎、脊椎、眼睛等多处受伤。这名丈夫告诉北青报记者,他赶到现场后,现场已有3辆救护车在参与救援,货车司机已不在驾驶室,自己帮医护人员把公交车司机抬上了救护车。

伤者张先生的妻子介绍说,当天早上6时多,她和丈夫一起来到新街公交站,准备乘公交车去位于南韩继村家里新装修的店铺,“当时车的前门已经关了,后门还在上人”。据她描述,车祸发生时,她和丈夫两人前后脚上车,丈夫先上,她还在车外面,突然后面一辆大货车撞了过来,丈夫被从车中重重摔出,躺在地上。目前,张先生还在医院接受治疗。据妻子描述,张先生眉心处和眉毛处各有一道4厘米长的伤口,下巴处有三道一厘米左右的血口,一条腿的膝盖处被“嵌满玻璃”。病房外,两人的女儿多次进进出出,正打水协助清理父亲伤口处的玻璃。

父亲刚下夜班突遇意外

下午3点,距离事故发生过去8个多小时后,前往北京燕化医院接受治疗的部分伤者已经转入病房。但手术室外,仍有数名家属在焦急地等待。

伤者家属黄兴(化名)告诉记者,伤者是他的父亲。据他介绍,父亲是一名教师,因为学校没有班车,平时只能乘坐最早的这班车赶往学校。6月30日清晨,父亲像往常一样乘坐16路公交车,准备去学校教课,结果在车上发生了意外。“没想到出了这种事,我父亲在公交车上因为是站着的,撞车的时候肯定站不稳,也不知道是不是摔着了,现在腿部骨折刚做完手术,麻药劲儿没过,还不清醒呢。”

而李丽(化名)的父亲也在车祸中不幸受伤,目前在房山第一医院接受治疗。据李丽介绍,车祸发生时父亲刚下夜班,准备坐公交车回家。“当时他坐在司机后面一些的位置,父亲说,发生车祸时,后面的大货车撞上来后,他旁边的侧玻璃破了,也划伤了一些皮肤,公交车一下就冲到便道上了。现在伤的地方主要是腿部,医生说是软组织挫伤。”

一位伤者告诉记者,车祸发生得很突然,还好伤得不是很重,但嘴唇里面被撞破了,前额也被撞出一个很大的包,还是会感到阵阵发晕,“我坐得特别靠前,当时特突然一下,就感觉车后面被撞了。我一下撞到脑门儿,就晕过去了。”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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