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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旅行社伪造电子行程单被责令停业

2017-08-03 07:12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旅行社伪造电子行程单被责令停业

“好不服、妞儿……”要不是写在旅行社的电子行程单上,很难想象它们竟是游客的名字。8月2日,北京市旅游委根据游客举报,查处一家伪造电子行程单的旅行社。这也是8月1日《北京市旅游条例》实施后,北京市查处的首个针对“一日游”的案件。

8月2日,北京市旅游委接到市非紧急救助服务热线12345转来的投诉,游客房先生反映其于8月1日报名参加了北京市彦民国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八达岭“一日游”,旅行社未与其签订旅游合同。未经游客同意,安排了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等问题。

根据游客提供所乘坐旅游大巴车牌号的证据线索,市旅游委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对北京市彦民国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8月1日该团队的信息进行了核实。发现团队游客名单中并无房先生,且该电子行程单的游客名单混乱,疑似旅行社伪造。

8月2日下午,北京市旅游委对北京市彦民国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西城营业部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旅行社未能提供8月1日八达岭“一日游”团队所有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旅行社承认录入的团队信息系伪造,主要是为了应付检查。上面登记的游客姓名,比如“好不服”、“妞儿”都是假的。为此,执法人员开具了现场检查记录单,责令该旅行社暂停一切经营活动。

根据《北京市旅游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本市对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活动实行电子行程单管理。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通过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向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的规定,市旅游委将依据《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最高可处5万元。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李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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