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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不计较个人收入损失 劝毁约房主交房化解纠纷

2017-08-06 14:36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律师不计较个人收入损失 劝毁约房主交房化解纠纷

王先生买房时遭遇房主毁约,不得已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对一场“胜券在握”的官司,王先生的律师却晓以情理,说服房主主动腾房,虽然自己损失了十余万元的律师费,却化解了矛盾,让当事双方减轻诉累。

去年8月,王先生以550元的价格买了一套学区房。合同签订后,北京房价在几个月内出现大幅猛涨,房主顿时觉得卖亏了,要求王先生再给80万元弥补其损失才肯过户。经过中介公司协调,王先生被迫同意在房主交房后再给20万元。可是,房屋过完户,房主又向他索要这几个月来全部房款的利息,不然就不交房。

王先生忍无可忍,委托北京市康盛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要求房主交房,并赔偿违约金及其损失共计54万元。

案子很好打,代理律师只需要按部就班地诉讼,就可以根据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以实际收回损失额的30%收取律师费,起码是16万余元。

不过,王先生当时是卖房买房,自己的房子已经出售,急着给买家腾房,时间和精力的损失是他最难承受的。为减少王先生扩大损失,律师主动约见房主,讲明法律规定、败诉后果。在以房主夫妇都年事已高、身体不好、邻居们又都是同事,如果毁约败诉丢了脸面等情理劝说。经过多次沟通,最终让房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了和解方案,不再索要20万元额外钱款,3天内交房。

王先生放弃索要违约损失,律师自然也无法收取那么多代理费,但代理律师却表示,不能为了获取较高的律师费,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更应当从双方的实际利益出发,为当事人选择合法、理智、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J001    

责任编辑:冯强(QN0011)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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