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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5年]剑指小官贪腐

2017-08-09 10:42 人民日报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对群众身边的腐败零容忍,是群众最大期待。”北京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同志说。

2014年,“小官巨腐”这个词,首次出现在中央第二巡视组向北京市反馈报告中。北京市向群众身边的腐败亮剑。大起底、大排查,精确打击、快查快处,北京市纪委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各纪检监察室等多个部门全线出击,各区纪委迅速行动。一场针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反腐风暴席卷京城16区。

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元;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受贿9000余万元;延庆区旧县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中心原主任袁学勤挪用公款2400万元……

数据显示,截至当年11月底,北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207件,增长59.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64人,增长35.0%,其中乡科级261人;移送司法机关133人。

在集中力量查处一系列“小官贪腐”案件的同时,北京市深入开展“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和“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集中力量对农村“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房屋拆迁、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中的问题进行梳理甄别,严肃查处内外勾结、违规操作,挪用侵占、冒领套取,假公济私、优亲厚友等行为。对工作不在状态、表现“庸懒散”、群众反映意见大的及时约谈,对不能迅速整改的建议调整岗位,对失职渎职造成损失的坚决问责。

仅今年以来,北京全市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方面开展了约谈函询90次,对67人提出组织处理意见,给予党政纪处分115人;在“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进行约谈函询85次,提出组织处理5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5人。

正风反腐,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利用ETC后台数据查询公车出行记录,通过市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系统筛查违规公款消费……在传统监督方式的基础上,北京市通过大数据手段和“互联网+群众”的方式,构建了一张无处不在的“天网”。

与此同时,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组织基层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案件庭审、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等一系列举措,给广大基层干部敲警钟,在“不敢腐”的同时进一步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责任编辑:庞秀平(QX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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