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女子托亲戚办事未果 起诉索要费用被驳

2017-08-18 07:45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托亲戚办事未果 起诉索要费用被驳

严某自称为让女儿就读北京一所美术学校,托其堂哥帮忙并应对方要求支付了3万元学费。后因女儿不来北京上学,她要求堂哥归还这笔钱,但遭到拒绝。为此,严某起诉对方不当得利,要求返还。严某的堂哥则称,这笔钱是办事的费用,已经都花光了。近日,通州法院驳回了严某的诉讼请求。

据严某诉称,其堂哥以有能力帮她女儿办理进入北京市一所美术学校学习为由,提出需支付学费3万元。考虑是亲戚关系,就在没有书写任何借据的情况下,将钱汇至堂哥名下的银行卡中。而堂哥也承诺一周内办理并可入学学习。后因堂哥一直未予办理,考虑到女儿高考时间越来越近,严某决定取消办理该校就读,并在其他地方报名学习。随后,她告知了堂哥,并要求退还3万元学费,但对方一直不予归还。为此,只得起诉到法院。

严某的堂哥却表示,这笔钱并非原告所说是学费,而是托关系让其女儿到北京上学的费用。钱用于办事儿都花完了,因此不同意返还。

法院经审理认为,严某基于与堂哥的亲属关系,在京为其女寻找美术辅导老师。被告告知严某在寻找老师的过程中需要支付应酬、购买礼品的费用,其本人并未向严某主张报酬。在此情况下,严某自愿向堂哥汇款3万元,且并未对堂哥应酬、购买礼品的费用金额、用途进行指定。堂哥亦实际找到了老师对严某女儿进行辅导,后由于严某女儿原因未能实际至京参加辅导,堂哥收到严某汇款并未构成不当得利,故判决驳回严某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颜斐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