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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北京医保报销新增513种药品

2017-08-31 14:46 北京晚报

原标题:明起医保报销新增513种药品

包括15种抗癌靶向药 门诊特殊病病种增至11种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昨天(30日)发布惠民新政——从明天起,将国家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和国家组织谈判的36种药品,共计513种,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并同步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病病种至11种。具体新增药品名单可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官网查询。

今年上半年,人社部发布了2017年版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7月份公布了36种国家谈判药品,包括了治疗肺癌、胃癌、乳腺癌、结直肠癌、淋巴瘤、骨髓瘤等15种抗癌靶向药,以及糖尿病、肾病、心血管病等慢性病药物。通过国家统一组织谈判,大幅度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40%,最高的达到70%。本市明确,从今年9月1日起,将国家药品目录新增的477种药品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

自2001年起,本市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对部分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其门诊治疗的相关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执行,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近年来,本市门诊特殊病范围从最初的3种扩充到9种。

本次纳入报销范围的36种谈判药品中,大部分是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药品,年均治疗费用在7万元到10万元左右,患者普遍反映负担较重。

自9月1日起,本市将调整增加门诊特殊病的病种范围,将现有门诊特殊病“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同时将“多发性硬化”和“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增加纳入门诊特殊病病种范围。至此,本市门诊特殊病病种扩大至11种。

调整后,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治疗,将在现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基础上,新增加42种药品,其中包含15种靶向治疗药品和国家新增品种中的相关药品。多发性硬化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的药品为“重组人干扰素β-1b(倍泰龙)”,黄斑变性眼内注射治疗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范围的药品为“康柏西普”和“雷珠单抗”。

以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为例,国家谈判前年均药费23万多元,谈判后年均药费约9万,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后退休人员个人负担约为1万元,大大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据测算,此次门诊特殊病这一项政策调整,预计就将为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约3.5亿元。记者代丽丽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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