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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教外卖小哥如何保障权益:签书面劳动合同 慎签承包协议

2017-09-20 06:45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法官教外卖小哥如何保障权益

近两年餐饮外卖市场规模逐步扩大,路面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穿着送餐服、骑着电动车拼命赶时间的送餐员,可随之而来的是与外卖配送相关的交通事故频发,凸显餐饮外卖行业中存在的众多法律及安全风险。

案例一

发生交通事故 身残还需担责

小张是一家网络公司的外卖送餐员,今年1月小张骑公司配备的电动自行车送外卖,路上与宋女士驾驶的机动车相撞,小张连人带车倒地导致身体受伤,经救治仍落下伤残,本次事故最终认定小张负主要责任。因经济困难,且事故发生后,公司一直不认可小张在事故发生时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无奈之下,小张选择起诉宋女士及保险公司索赔。

本案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调解协议。但小张表示家中还有母亲及年幼的一双儿女需要抚养,因自身在事故中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故自己也要就事故损失承担对应的责任,现在自己身残,获赔数额难以弥补损失。

■法官提示

谨记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海淀法院四季青法庭法官张慧聪表示,本案中小张和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后,双方的劳动争议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在此情况下,可以选择向直接侵权人索赔。但因为小张在本次事故发生中存在主要过错,需在自身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外卖送餐人员普遍安全意识薄弱,法官建议专职送餐员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一旦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影响工伤事故的认定。

案例二

签署承包协议 撞人高额赔偿

小李是外卖配送员,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承包协议。2016年7月,小李驾驶公司电动车,身穿公司统一工作服装,在送完外卖返程途中与王先生驾驶的电动车相撞,导致王先生受伤致残。事故经认定,小李负全部责任。后王先生起诉小李、小李所在的公司进行索赔。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从工作内容看,小李从事的是纯粹的劳务;从利益归属看,小李提供的劳务属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据此认定小李与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务关系。据此判令由公司赔偿王先生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法官提示

谨慎签订承包协议

张慧聪解释说,在认定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否为劳务关系时,可从人身依附性、一方提供的工作内容、利益归属等方面进行判断。若认定为劳务关系,且雇用人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应以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黄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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