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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在京考高职11日起申请 须具有本市学籍

2017-10-10 15:59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随迁子女在京考高职明起申请

10月11日8时起至14日20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网上申请参加2018年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

根据规定,报名参加申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3年高中;进城务工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有效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此外,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6年;同时,还须满足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已满6年,即2012年9月至2017年8月连续缴纳,不含补缴。

申请报名的学生还需提交其父母的在京居住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及职业证明。其中,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申请人须在11月5日前将材料提交至随迁子女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进行初审;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学籍信息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由相关部门根据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汇总各部门审核结果后,于11月12日前将审核结果下发各区,通过报名单位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及家长。

通过申请条件审核的考生应于11月17日8时至20日20时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报考考试类型分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及单独招生考试两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统考,其他考生可任选一种。完成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缴费的考生按照报名所在区高招办要求,到报名单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单位同时采集考生电子照片。按照要求,现场资格确认应在11月26日之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区自行安排。

责任编辑:李娜作者:牛伟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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