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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女子监狱九监区监区长陈熹微:一双手托起两个希望

2017-10-16 06:26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北京市女子监狱九监区监区长陈熹微:一双手托起两个希望

“我是警察,也是母亲。作为监狱人民警察,我的职责是贯彻治本安全观,教育改造好罪犯。作为母亲,我希望她们早日走出监狱大门、与家人团聚,这也是全体监狱人民警察的最大心愿。”北京市女子监狱九监区的监区长陈熹微17年如一日,凭着执著的敬业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坚持“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岗位无隐患,我的岗位最安全”,忠实履行监狱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一次特殊会见让罪犯转化

今年36岁的陈熹微大学文化,2000年7月参加工作,成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17年的从警生涯中,她和其他基层民警一样默默无闻。然而,在普通又平凡的工作中,陈熹微实践了一名监狱民警对平凡的超越。她常说:“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我就要把它干好。”

女警官与女服刑人员之间,既有严格的执法规范和角色距离,也不乏柔情互动和心理沟通。40多岁的李夏(化名)因犯罪两次入监服刑,在狱中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一天中午,她在监舍里大声嚷嚷,年轻民警上前制止时,她更加来劲:“警官,我这算违纪吗,我第一次进来的时候,您还上警校呢吧。”

正在通道巡视的陈熹微见李夏一副挑衅的态度,严肃地说,“警官再年轻也是国家的执法者,监规纪律必须严格遵守。”她随后又说,“你也是3岁孩子的妈了,怎么就不替孩子想想呢。为了孩子,你也应该知道怎么做。”李夏没再说话,而从她的反应里,陈熹微感觉到她对孩子的那份惦记。

那次谈话后,李夏虽然言行上有所收敛,但还是抱着混日子的态度。真正让她发生思想转变的是一次特殊的会见。一个会见日的上午,陈熹微正在候见室和一些家属沟通,就听到一个小女孩哭喊着要见妈妈。

原来,李夏的母亲一大早着急出门忘带身份证,身上只有孩子的出生证,按规定不能探视。她请陈熹微转告李夏,她和孩子都挺好,让她踏实改造,下月再来探视。陈熹微看了眼孩子,心里暗自做了决定。经请示监狱领导,由陈熹微担任孩子的临时监护人,带孩子去见妈妈。担心自己警服上的肩章刮到孩子的小脸,陈熹微尽量托着孩子。就在她托起孩子的一瞬间,一双小手就紧紧搂住了她的脖子。那一刻她确信,自己的决定是对的。“我托起的,不仅是孩子见妈妈的希望,更是李夏认真改造、争取早日走出监狱和家人团聚的希望。”陈熹微说。

见到女儿后,李夏哭着说,“感谢陈警官!对不起!”第二天,她就主动上交了一份长长的认罪悔罪书,还向陈熹微承诺一定踏实改造,争取做一个好妈妈。

创新罪犯管理教育方式

陈熹微所在的九监区,是集新入监罪犯教育与惩教狱中违纪罪犯转化为一体的特色监区,为探索新的改造氛围和手段,她带头创新罪犯教育改造形式,相继制定了监区《新入监罪犯管理教育流程细则》、《入监警示语》、《评估手册》等入监教育模板。实施收押、管教、分流的“三步走方案”,达到管理流程高效化。

为强化对罪犯的个别教育,陈熹微带领九监区民警,通过预约谈话制和“十必谈”,及时化解和消除罪犯改造中的不良情绪,促其积极改造。根据不同类型罪犯的情况,量身定制惩教狱中违纪罪犯、新入监罪犯、临释罪犯特色授课计划,增强服刑人员对回归社会的渴望。

陈熹微还探索新思路,重点关注具有相似特征的数名个犯,如同案犯、多进宫犯、减刑受限犯等,从跨班组和分类化的视角展开分析研判与管控教育,总结管理经验,提升监区整体教育改造水平。作为监区党支部书记,陈熹微时刻不忘加强队伍管理与能力建设。在她的带领下,九监区2016年被评为“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2017年她被授予“首都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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