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北京> 正文

当事人身在美国 北京市二中院微信视频审案

2017-11-03 07:38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当事人身在美国 二中院微信视频审案

“双方当事人,视频中的人是否是你们的弟弟?”10月27日,北京市二中院民六庭法官刘保河,手持手机向法庭现场参与庭审的当事方问询道。据了解,在这起继承纠纷案中,其中一个被上诉人身在美国。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高效快捷审理案件,合议庭决定通过微信视频连线进行庭审。据悉,该案系市二中院首例境外案件当事人通过微信视频参与庭审。

据介绍,在这起纠纷案件中,彭某于2014年8月去世后,其子女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二姐和三弟将大姐、四弟和五弟告上法院。一审判决彭某名下的社保一次性补贴金由五子女共同继承所有,每人占五分之一的份额,驳回二姐和三弟的其他诉讼请求。两原告后提出上诉。

由于五弟周丁身在美国,法院公告涉外送达周期长且费用高。一审时,他便委托授权大姐全权代行诉讼权利。承办案件合议庭考虑到,如若建微信视频庭审群,又会给当事人增加高额手机流量负担。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高效快捷审理案件,合议庭与当事人一一沟通,决定让五弟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参与诉讼。

庭审前,主持庭审的刘保河法官做了细致周到的准备。他先后多次推敲修改庭审提纲,以适应说话语境和手机视频传输庭审。庭审前一天晚上,还特意将手机充满电以确保手机电量满足当天庭审需求。

“由于周丁在国外不方便应诉,今天通过微信视频连线进行庭审,双方是否有意见?”庭审当天,在现场及视频中当事人均无意见后,庭审开始进行。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持续两个半小时的庭审中,刘法官时而拿着手机对着自己、时而对着上诉方或被上诉方,始终保证线上、线下当事人沟通交流无障碍。同时,庭审刻录设备对庭审进行了全程记录。

庭审结束后,诉讼双方对法官从便利当事人角度进行庭审安排表示满意和感谢,并称相信法院一定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颜斐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