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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登房山法院“失信大屏幕” 消失五年主动还债

2017-11-06 13:28 千龙网

来源标题:消失五年 老赖主动还债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洪雪)得知自己上了房山法院门口的“失信大屏幕”,消失了五年的老赖金某来到法院要求主动还钱。

2012年3月,房山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金某在接受转让后,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判决金某支付对方转让费10万元。然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金某却从此“人间蒸发”。

随着司法改革的大潮,一项项新举措推出,限制失信人高消费,限制坐火车、飞机等等,特别是对于老赖曝光的力度加大,案件迎来了转机。

判决生效后拒不执行 老赖消失长达五年

记者11月6日从房山法院获悉,2011年,郑先生与金某就地处北京市房山区的一座酒楼达成了转让协议,约定:“甲方(郑某)将酒楼一次性转让给乙方(金某),转让价格为一次性付13.8万元。”但金某在支付了3.8万元转让费后,却以营业执照不是郑某本人以及转让物品有损坏等理由拒绝给付剩余款项,协商不成,郑先生将金某告上法院。

2012年3月,房山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金某在接受转让后,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判决金某支付郑先生转让费10万元。金某不服提起上诉,随后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了原判。

谁知法院判决生效后,金某仍旧不履行义务,于是2012年8月郑先生到房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金某就像人间蒸发了,手机停机,家人也说金某不知去向,虽然官司赢了,但是钱却没要回来。

2012年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尚未建立,无法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跑遍各大银行,但均未有收获;被查封的车辆也未能抵偿全部案款。故此案深陷困境中迟迟不能结案。

在长达五年时间里,被执行人金某把财产隐藏得妥妥当当,自己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案子就这样搁了下来。

被列“失信大屏幕”黑名单  主动要求还债

随着司法改革的大潮,一项项新举措推出,限制失信人高消费,限制坐火车、飞机等等,特别是对于老赖曝光的力度加大,案件迎来了转机。

2017年9月,房山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金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同时在房山法院和执行局“失信大屏幕”,对金某的失信信息进行不间断滚动播放,每个到法院的人和经过法院门口的人,都可以从大屏幕上看到金某的信息。

2017年十一假期刚过,被执行人金某的朋友来法院办事情,发现“失信大屏幕”一直播放金某失信信息,赶紧拨打了金某的电话,随后又有几个听到信儿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此事,感觉朋友圈中朋友们都在议论自己这个事,朋友们虽然嘴上不说,但是明显对自己的信任度有所质疑,金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他主动与房山法院执行局联系,提出立即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并恳求撤销拉黑限高、停止电子公示。

在法官的调解下,近日,在法官的主持下,金某和郑先生达成和解,金某当场付清拖欠郑先生的10万元欠款,郑先生也放弃了应追加的利息。随着双方在结案笔录上签字确认,一起长达五年的执行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李娜作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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