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打来求助热线。2011年时他在房山长阳万科半岛购买了一套房子,购买之后就一直没有入住。可是,在2013年和今年,家里卫生间地面下暗埋的热水管两次出现问题,导致楼下邻居卫生间漏水。
2011年,王先生在长阳万科半岛买了一套18层的房子,购买之后一直闲置。2013年8月,王先生接到物业打来的电话,说楼下1703室的卫生间漏水,可能是王先生家的卫生间热水管出了问题,希望王先生配合维修。
房子是精装修的,维修势必会破坏卫生间的地面。出于邻里和睦的考虑,王先生同意维修。不过在维修前,王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协议,说明漏水与王先生家无关,是卫生间地面下的暗管渗漏造成的。
当时的协议还提到,在维修完成后,开发商要按照交房的标准对房屋进行恢复。另外开发商还承诺,对维修处进行5年的保修。
前几天,王先生再次接到物业打来的电话。“还是那个地方又漏了,楼下的卫生间又被淹了。”王先生一下子慌了。不仅如此,物业还在电话中说,这次需要他自己找工人维修。
11月21日一早,王先生来到物业,拿出了2013年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这一次物业叫来了开发商的工程师,工程师反复检测后表示,这次漏水依旧与王先生没有关系。如果想彻底维修,还要像4年前一样,将卫生间的地面都挖开。可是,目前房子里租住着一家三口,孩子刚刚一个月大。
王先生要求,如果维修他需要与开发商重新签协议,另外开发商要给予租客补助。最后,王先生提出,反复维修造成了房屋的折损,开发商应给予补偿。
开发商答应了前两项要求,对于最后一个要求不同意。开发商认为,房屋的折损并不在赔偿范围之内,维修之后卫生间会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并不影响房屋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