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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注册志愿者突破411万人

2017-12-06 07:03 北京日报

来源标题:全市注册志愿者突破411万人

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北京市主题日活动现场,市级优秀五星志愿者王有林正和伙伴儿们热议12月1日施行的《志愿服务条例》,他穿着志愿者的蓝色马甲,一条鲜艳的红色绶带十分显眼,绶带上写着“首都志愿者”,“这是我们的新LOGO,以后我们都是‘首都志愿者’。”王有林很是自豪。

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介绍,截至12月4日, 全市登记注册志愿者人数已突破411万人,注册志愿服务家庭2.2万多个,志愿服务组织6.1万个,累计发布志愿服务项16.7万个,年度服务工时达1165万多小时。“志愿蓝”已成为首都文明的鲜明象征。今后,社区志愿者、文明志愿者、青年志愿者、治安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将共同打造“首都志愿者”新品牌。本月,市民政局、首都文明办等部门启动“爱心服务月”,动员各志愿服务队,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学雷锋示范站(岗)、驻区单位及社区居民开展法律咨询、邻里守望、扶贫济困、文明劝导、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

12月1日,《志愿服务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国家层面的志愿服务专门行政法规。依据条例,国家和地方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

目前,本市志愿服务立法已纳入2018年市政府和市人大立法论证项目,现正抓紧梳理修订本市涉及志愿服务的各项法规政策。市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以前,各支志愿者队伍都有自己的一套登记、奖励等措施。今后,民政部门将在注册登记、激励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统一规定。如果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出现收取或变相收取报酬等违规行为,民政部门将进行处罚,给予警告处分或罚款,情节严重,将依法查处。

市、区、街道和乡镇、社区和村四级组织均将推进志愿服务,倡导“人人都是志愿者”,让更多社区居民能就近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打造一批志愿服务精品项目,逐步建立城乡志愿服务项目体系。本市还将通过打造志愿服务信息化平台,整合全市志愿服务网络,实现志愿服务信息共享。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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