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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里店乡自建房火灾:7名责任人立案

2017-12-14 15:07 千龙网

原标题:十八里店乡自建房火灾系电动自行车引发 房东无视防火安全被刑拘 同时——

朝阳对火灾事故7名责任人立案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昨天(13日)1时18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宅基地自建房发生火灾,指挥中心调派2个中队9部消防车赶赴现场处置,共营救出14名被困群众,其中5人遇难,9名伤者已送医院救治。经初步勘察是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出租房主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火灾发生后,市委书记蔡奇,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吉宁赶赴现场指挥火灾扑救、伤员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并来到医院,看望慰问受伤人员,要求调集专业医疗力量,全力以赴救治伤员。蔡奇、陈吉宁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这次火灾再次提醒我们,消除火灾隐患一刻不能停。朝阳区要做好善后工作,干部要到一线去,安置好疏散人员,坚决做好火灾隐患特别是“三合一”、“多合一”违法经营场所、群租房等重点场所的排查整治。

要牢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落实属地公共安全责任,坚定有序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

企业和物业业主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和住户、员工安全的主体责任。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加大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包括承租人在内的每个人都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防范。

问责通报

涉事房东被刑拘 

7名责任人员被立案 

针对2017年12月13日1时许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的事件。有关部门初步勘察后认为,此事故系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

经查,房东徐某某(男,53岁,本市人)无视防火安全、未履行防火安全责任。目前,徐某某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事发后,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对火灾事故涉及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立即开展调查,依据有关规定,对下列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对十八里店乡副乡长黄海东、安监科科长闫子义立案;对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主任吴春生立案,对中心副主任刘旭东、房屋征收一科副科长张勇(主持工作)二人立案并停职;对十八里店乡派出所副所长云飞、管片民警刘勇立案。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将继续开展调查工作。

现场回访   电动车主图省事  充电时仍存安全隐患  

昨天火势扑灭后,工作人员仍在现场进行后续工作。在起火地点不到十米的胡同内,墙上、门上还都张贴着防火告示。周围则是一排排的破旧民房。记者在火灾发生的白墙子村及其附近看到,类似起火房屋的自建房非常多,很多都存在着类似的安全隐患。

有的房屋在房顶上搭建了彩钢板房,拉出来的电线横贯屋顶,屋顶上方还有很多太阳能热水器或电视信号接收器等设备。周围各种垃圾满地堆放,其中还有很多共享单车摞在一起。

据住在此地的几名租户介绍,附近租户中以收废品、送快递的居多,也有一些在附近上班的人,电动自行车是主要代步工具。村里的租户一般白天上班,晚上回来给车充电。为了图省事,很多人都是用插线板甩到外面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晚上睡觉时候充一宿,正好够用。”

另据记者了解,在附近的十里河村、高庙村等地,类似的情况也很多,这里隐藏的一些“公寓”,实际上都是自建的平房,或在平房顶上再加盖房间形成。租户取暖的设施多为空调,个别房屋里还有小型液化气罐。

记者在这些村里走访时发现,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随处可见。据了解,火灾发生后,当地很多地方张贴了相关通知,提醒租户不要将电动车停在建筑物内,严禁在室内对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液化气罐等。

消防提醒   存四类安全隐患 电动车防火注意三点

消防部门实验表明,电动车蓄电池短路时产生的大电流,可以瞬间引燃电线胶皮和周边易燃物。此外,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电动自行车一旦着火,不仅燃烧迅速,而且热值高、发烟量大。试验测试发现,单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门厅内起火,4分钟左右烟气即可充满整个建筑楼梯间,如果这些高温烟雾进入人体气管,会导致严重灼伤,致使被困人员在逃生过程中出现窒息、晕厥等情况。

消防部门表示,引发电动车火灾的原因包括电器元件质量不过关、线路布置不规范、充电行为不安全以及使用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对此,消防部门也给出了建议:一是强化电动车安全源头管理,二是推进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三是强化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检查。

四类电动车安全隐患

一是电器元件质量不过关。部分厂家为了经济利益最大化,采用劣质控制器、充电器、电池、电机等核心元件,导致元件之间的技术指标相互不匹配,无充电过流保护功能等,人为埋下了安全隐患。

二是线路布置不规范。一些企业未按照要求选用合适线径线路,线路接插件不具备防水、防潮等功能。在改装电动自行车时随意挑选线路,并且不设置保护装置,加之装配工艺不合理,一旦有高电压或大电流通过,极易与其他配件产生打火、发热现象,引发火灾。

三是充电行为不安全。包括蓄电池超时限过度充电、私拉乱接临时电线、充电器和蓄电池型号不匹配、蓄电池充电位置不安全等。

四是使用维护保养不到位。包括使用“超期服役”电池、私装防盗器、平时不注重保养和检查、自行修理或交付给非专业人员修理以及超载骑行等。

本版本/记者 李阳煜 李东 刘畅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李阳煜 李东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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