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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首批银行扣款完成

2018-01-04 15:19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城乡居民医保首批银行扣款完成

北京市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在已完成参保登记的337.6万城乡居民中,约有86.8%的参保人员完成了首批银行扣款,部分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仍在进行中。如果之前没有选择一级及以下基层医院作为定点医院的,还需要重新选择或变更,这样才能转诊至二三级医院。

截至1月1日16时全市843家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城乡居民门诊患者98201人次,其中原新农合参保人员31482人次、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66719人次,共发生医保内医疗费用744.8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208.19万元。标志着本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顺利实施。

提醒

■已收到社保卡并缴费成功的参保人,需先到本人所选定点医院中的一级及以下医院或中医、专科中的一级及以下医院做首诊转诊,经首诊转诊后的180天以内,参保人员可直接到本人所选3家定点医院及A类、中医、专科等290余家共同的定点医院直接就诊;急诊不需要基层首诊,在本市医保定点医院可直接急诊就医。

■已收到社保卡但未缴费成功的参保人员,需持卡按照以上流程到基层首诊后,再到本人所选3家定点医院和A类、中医、专科等290余家共同的定点医院直接就诊,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居住地社保所申请手工报销。

■未收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应到参保地社保所查询本人社保卡发卡状态,需持临时卡按照以上流程到基层首诊后,就诊于本人所选3家定点医院和290余家A类、中医、专科医院,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居住地社保所申请手工报销。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代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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