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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法院集中为11位申请人发放案款69万元

2018-01-26 15:33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怀柔法院集中为11位申请人发放案款69万元

原标题:伸出大拇指 感谢法官

怀柔法院集中为11位申请人发放案款69万元  

昨天(25日),北京市怀柔法院举行执行案件集中发放案款活动,现场共为11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案款69万余元。据了解,此次执行的案款集中于抚养费、赡养费以及交通事故赔偿等民生案件。

“我就给法官说他账户可能有钱,没想到第二天法官就来电话告诉我,账户已经冻结了。”刚刚拿到执行案款的张闻礼兴奋地向法官举起了大拇指,“没想到法院效率这么高,太感谢法官了!”

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应当向张闻礼履行饲料买卖欠款13494元。但案件交到本案执行法官、怀柔法院副院长孙吉旭手中时,李某名下的七个账户却已经空空如也,手机也一直关机。

为了尽快使案件得到执行,孙吉旭来到李某居住的怀柔区北房村了解情况。村委会工作人员告诉孙吉旭,李某的经营状况并不好,欠了不少外债,他在村里的二层小楼已经抵押给了其他债主,平日基本不在村里居住。

不久,张闻礼得知李某在密云开有一家养猪场,但法官前往调查时,仅有李某的两位远房亲戚在场,李某的下落仍然不明。虽然孙吉旭将李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但李某始终没有露面,案件陷入了瓶颈。

十余天前,张闻礼得知北房村在过年前会向村里的养猪户发放一笔补偿款,便立即将这一线索告知法官。孙吉旭向银行查询得知李某账户内确有余额,立刻冻结了账户并进行了划拨。

“标的没有大小,案件没有缓急,执行不论酷暑严寒。”孙吉旭说,能最大限度、最高效地保障每一位胜诉当事人的利益,把一个个可能性变为现实,是执行法官始终坚持的信条。

老人索要赡养费 执行仅用17天  

昨天,怀柔法院仅用时17天,就将一起76岁老人索要赡养费案件执行完毕。

1999年底,离异后的张大妈带着14岁的女儿小柳与李大爷一起组成新的家庭。李大爷与张大妈在农村依照习俗摆了结婚酒席,宣布将共同生活,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近些年,由于李大爷和张大妈感情不睦,他们结束了同居关系。但李大爷身体不好,没有劳动能力,他便起诉女儿小柳,要求小柳支付自己的赡养费和部分医疗费。

但小柳认为,虽然自己未成年时就跟随母亲来到新家,但她的生活来源一直是母亲负担,母亲一直打工供养她,而继父李大爷并未支付过任何费用。

怀柔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大妈和李大爷都认可李大爷供养了小柳读书的费用,因此李大爷与小柳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故判决小柳承担每月100元的赡养费,并负担李大爷医疗费用的三分之一。

但案件判决后,却怎么也联系不到小柳,李大爷又急需这笔执行款维持生活。执行法官辗转联系到了张大妈,张大妈表示愿意替小柳履行执行义务,并同意提前支付两个月的赡养费。昨天上午,法官前往张大妈家中收取执行案款,案件仅用时17天就顺利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张驰(QN0009)作者: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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