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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弹碎车玻璃偷走物品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

2018-02-06 15:02 千龙网

来源标题:弹碎车玻璃偷走茅台相机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李阳煜)男子持弹弓击碎汽车后挡风玻璃,窃取车内财物共计14772元。昨天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2017年9月20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张某骑摩托车行至北四环东路华堂商场附近,用随身携带的弹弓将车后备厢玻璃打裂,戴着手套将玻璃推下,偷走车内6700元现金、2部手机、4瓶茅台酒、1瓶拉菲红酒、1台莱卡相机、大重九香烟1条。

凌晨4时许,张某骑摩托车行至二环玉蜓桥附近时,被巡逻民警拦下。起初张某告诉民警,车上的东西都是捡来的,被带回派出所再次询问时,张某才承认盗窃事实。

1983年出生的张某2016年1月从河北老家来京打工,做过保安、快递员。2017年1月,他就因盗窃被刑拘,2017年4月,再次因盗窃被刑拘。

之后张某回到老家,2017年9月再次来京,打算在北京送快递,“顺带再偷点东西”。庭上,张某表示自己离婚后,独自带着一儿一女,孩子目前都在老家,“眼看过节了想偷些东西卖点钱回家”。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责。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到1年6个月,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李娜作者:李阳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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