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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评审制度30年来重大改革 将建立分类评价标准

2018-02-09 04:21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职称评审“代表作”取代论文

职称评审将由“论文唯上”,改为“干什么、评什么”。2月8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不同人才制定不同标准,支持人才自选代表性成果代替论文,新开通多类人才的职称申报渠道,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据悉,此次改革是自1986年职称改革以来,30多年来北京市再次启动的职称领域重大改革,涉及全市300多万专业技术人员。

不同人才不同评价标准

据介绍,此次改革将通过3到5年的时间,完成职称各系列、专业、层级的布局调整任务,建立符合不同人才特点的分类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

为避免职称评审时“一把尺子量到底”,本次职称制度改革系统地将职称评价标准归结为品德、能力和业绩三个方面,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和业绩权重,实现“干什么、评什么”,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动力和积极性,使“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自选代表成果替代论文

《意见》明确,将彻底解决过去职称论文“一刀切”的问题,将职称评审“唯论文”改为“菜单式”,让人才做“多选题”。在职称评审中,将全面推行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人才可自选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评审考核的主要内容,强化质量。通过改革,让人才深耕专业,将更多精力投入到创新创业中。

除论文、论著外,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专利、项目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业绩报告、工作总结等。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研究报告等。教育教学、卫生技术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精品课程、教学课例、疑难病案等。文化艺术人才的代表作还可包括文学作品、影视作品、戏剧作品、工艺作品等。

新增4类人才申报渠道

此次改革还进一步打破了国籍、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除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单位人才外,新开通了优秀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自由职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的职称申报渠道。

取得国家级人才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担任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在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领军人才,可通过职称评审“直通车”取得正高级职称;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业绩突出人才,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做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人才可单独评审、优先评聘;具有特殊技能、在特殊领域、特殊岗位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大贡献的特殊人才可直接认定职称等级;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创业人才,以及援藏、援疆、援青等对口支援和援外医疗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享受职称评聘的支持政策。

扩大下放自主评审范围

此次职称制度改革又进一步扩大了职称自主评审范围,除市属高校外,继续向条件成熟的科研机构、新型智库、新型研发机构,如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院等,下放职称评价自主权。

重点解决人才使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对评上职称的人才,用人单位可合理聘用;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没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低聘、不聘直至解聘。

此外,聚焦高精尖产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开放的职称评价专业目录,按照“需要什么评什么”的原则,增设人工智能、创意设计、知识产权、技术经纪、科学传播等新业态、新职业的职称评价专业,支持培育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分类评价标准

基础研究人才

重点评价原始创新能力、成果科学价值、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人才

重点评价技术创新和集成能力、解决技术应用问题的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和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

科技管理服务人才

重点评价技术支持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行业评价认可度。

教育教学人才

按照教学为主、科研为主和社会服务为主进行分类评价,突出教书育人。对教学为主的,重点评价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方法创新和人才培养实绩;对科研为主的,重点评价学术能力、成果创新质量和贡献、学科建设效果;对社会服务为主的,重点评价成果转化推广、决策服务、科学普及等。

文化艺术人才

按照文艺创作研究、文艺传播表演进行分类评价,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农业技术人才评价突出服务三农,重点评价在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集约、高效、绿色、安全发展等方面的业绩和贡献。

卫生技术人才

按照临床为主和科研为主分类评价,突出临床实践。临床重点评价临床医疗医技水平、实践操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对全科医生,重点评价掌握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预防保健和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等;对科研为主的,重点评价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能力。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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