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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遭遇车祸截肢 春节前拿到迟到20年的赔偿款

2018-02-13 13:38 千龙网

来源标题:春节前 他拿到了迟到20年的赔偿款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洪雪)离过年还有3天,2月12日下午,家住房山区的刘某从房山法院执行法官手里拿到了15万元执行案款。刘某说自己既开心又难过,“这钱原本应该是20年前给我的,现在终于可以把借款还清,好好过一个没欠款的春节了。”

讲起20年前的那场车祸,刘某说有些细节自己都记不清了。

1997年9月6日上午,17岁的刘某骑着摩托车去同学家玩,在黄良路一加油站附近的十字路口,准备直行的刘某与驾驶拖拉机左转准备进加油站的梁某撞在了一起,经诊断刘某的左腿粉碎性骨折。初期手术很成功,但是没想到腿部感染,最终为了保住性命,医生不得不将刘某的左腿高位截肢。

遭遇不幸后,赔偿也很不顺利。当时房山交通大队认定,32岁的梁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虽然双方多次协商,但是就赔偿问题一直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刘某告上法院,要求梁某赔偿自己各种损失共计40余万元。

1998年4月,房山法院开庭审理这起交通肇事赔偿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除已垫付的医疗费用外,需再赔偿刘某20万元。但这笔钱一直没有兑现。这期间,刘某的人生被改变了,他一直未婚,只能靠父母照顾。前几年,母亲因病成了植物人,刘某便和父母住到了弟弟家中。

据房山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法官助理赵宏华说,执行一开始,梁某每月还能给付刘某900元,但维持一段时间后,梁某的父母患病,加上两个孩子上学,他干脆玩起了失踪,到外地打工去了。

在20年间,负责刘某案件的法官换了一茬又一茬。鉴于刘某的困境和梁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申请了两次司法救助,以解刘某燃眉之急。

执行法官下决心,一定要将案件执行到底,每半年做一次“四查”,但梁某名下无车无房无存款,连人也摸不着踪影。“每年的春节我们都要到刘某家看看他,顺便给他带点年货,到现在已经是第四拨人了。”赵宏华法官说,法院从来就没有放弃刘某的案子。

今年2月初,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梁某家中时,发现梁某居然在家。执行法官当即对梁某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释明。当梁某听到自己可能被判刑,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孩子时,他害怕了。特别是当看到破碎的判决书和刘某的照片时,梁某当即表态,凑钱执行。

2月12日下午,刘某终于拿到梁某交来的15万元,“这些年我跑过法院无数次了,现在不管怎么说,钱执行回来了,谢谢法官,我心里也踏实了,可以好好过年了。”刘某说,20年间他想自食其力,这些年也曾多次找过工作,但是因为残疾屡屡碰壁,今年最大的愿望是能找份工作,最起码干点力所能及的,养活自己。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作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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