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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法院网审离婚案 视频连接三国家

2018-03-24 06:02 北京青年报

来源标题:法院网审离婚案 视频连接三国家

在非洲的原告李先生和在欧洲的刘女士两人要离婚,但两人都不方便回国。法院、涉案当事人分处三洲,案件该如何解决?日前,北京房山法院利用微信视频的方式,对这起离婚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

考虑时差确定开庭时间

为了照顾两人,开庭时间被安排在北京时间下午3点,对于远在非洲的原告李先生来说是当地时间上午10点,而对远在欧洲的被告刘女士则为当地时间早上8点。

一个小时的庭审中,双方在房山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冯永良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同步音视频画面完成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辩论、调解活动。庭审中,被告刘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对婚内财产的分割持有异议。她主张,原告李先生婚前购置了一套房屋,婚后二人共同偿还了部分贷款,李先生应该向自己支付房屋折价款。李先生同意对此给付一定的补偿,但双方就折价款的数额经数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法官助理曾帮助两人沟通

据了解,2017年的时候,李先生曾起诉过离婚,法院考虑到二人感情尚未破裂,刘女士仍在做挽回的努力,没有判决离婚。此后李先生到非洲工作,刘女士也曾到非洲追随丈夫,试图挽回二人婚姻。但后来刘女士选择去欧洲教书,二人的联系就此中断。直到最后,两人将聊天软件中的好友关系也解除了。

法院受理案件之后,通过电话和微信联系双方,核实身份、送达材料,法官助理当起二人交换意见的桥梁。经过多次、反复的转达、沟通、释法,刘女士和李先生对婚姻和财产逐渐有了一致的看法。法官考虑到三方异地,征得二人同意,安排了本次视频庭审。

据冯永良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本案利用互联网和视频技术审理,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法官将尝试进一步调解

法院认为,原告李先生和被告刘女士都在国外,二人短期内回国的可能性不大,客观上无法来法院参加庭审,如果案件就此中止,不仅当事人的问题无法解决,对法院和法官来说也是案件积压,在确保当事人身份无误,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的情况下,使用视频开庭是一个三方共赢的处理方式。

据法官介绍,自今年1月初至今,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法官反复与双方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平静地面对彼此,至于该案的结果,家事法庭的法官会再去做些调解工作;如果调解不成再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董佳兴(QN0008)作者: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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