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周蔚)供暖后发现暖气不热,且在供暖过程中家中跑水,导致房屋受损,别墅主人认为热力公司未尽职,将热力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房屋天花板泡塌、墙皮脱落、暖气片、阀门更换等费用以及房屋修复期的租房费用,共计8万元。
昨天上午,本案在昌平区法院东小口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郭先生一家自十多年前一直住在昌平区某联排别墅,小区采用集体供暖。2017年小区由北京某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供暖服务。11月15日小区开始供暖后,郭先生发现家中卫生间滴水,便给供暖公司北京某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打电话反映情况。
第二天热力公司派人来给卫生间免费换了跑封。但室内一直不热,郭先生说给热力公司打了十几次电话报修。
12月17日,维修人员到郭先生家检修,分析不热的原因是总阀门没打开。打开两个阀门不到半小时管道开始有温度了,检修人员盯了一会就走了,郭先生也锁门离开家了。
之后郭先生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说家跑水了。
经物业维修人员检查,发现郭先生家中有三组暖气片及四个主管道进水阀门裂了。
对于暖气片和阀门开裂的原因,郭先生认为是室外的总阀门关闭造成的阀门和暖气片冻裂,“供暖后屋内冰凉,花和鱼全冻死了,没办法住人。”郭先生称。
被告热力公司的代理人称, 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看出阀门和暖气片是冻坏的,我们没有必要关闭总阀门,而且原告说11月16日维修时是开着的,12月份屋内全部暖气结冰并冻坏不符合常识。我公司在11月上旬试水,试水期间如果发现跑冒、滴漏或家中不热的情况,公司会及时检修和上门,一直到11月15日正式供暖。
对于主张的损失,郭先生提交了房屋铁板及暖气损坏的照片。被告热力公司对其真实性及证明目的均不认可。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