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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成网红 法官:视频平台应直接屏蔽

2018-04-03 14:02 千龙网

来源标题:“未婚妈妈”视频再现 法官:平台应直接屏蔽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近来,短视频与直播平台不断被曝低俗、色情、造假等乱象。这些平台内甚至隐藏着未成年人恋爱、怀孕、生子等相关视频。在继去年《法制晚报》报道快手直播上出现14岁未婚妈妈的视频后,近期,该问题又“死灰复燃”。对此,快手方面今日发布声明,称将进行整改。

平台乱象

未成年未婚妈妈成网红

2017年10月,本报报道了快手直播上出现14岁未婚妈妈的视频。之后快手回应称,已经对平台上涉及“未婚妈妈”等类似视频,进行了清理。

近期,又有媒体曝光了包括快手在内的直播平台出现未成年妈妈直播视频,靠早恋、低龄生子博取眼球。比如在某网站,“14岁早恋生下儿子”,“全网最小二胎妈妈”都有三四十万次的播放量。一名早恋生子的女主播,与孩子的父亲,在快手上拥有4500万的粉丝,他们一次晒孩子的直播,就能收到280万次点赞。

律师解读

平台未尽到审核义务

在直播平台中,上述视频内容频频登上热门榜单,点进一个“未婚妈妈”视频,平台又会不断地推荐其他类似的视频。对于未成年妈妈成网红的现象,记者采访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毕宝胜律师。

毕律师认为,直播平台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首先这种现象是不符合公序良俗的。其次,平台对上传的内容负有审查的义务,先审后发。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直播内容审核平台,根据互联网直播的内容类别、用户规模等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图文、视频、音频等直播内容加注或播报平台标识信息,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直播及其互动内容实施先审后发管理。

毕宝胜律师提出,应该加大惩处的力度。对于违法规定的行为,行业还可以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包括黑名单制度,一旦违反,就列入黑名单,严重者要终身禁业。

情节严重将触犯刑法

北京博审律师事务所刘博今律师也表示,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对网络传播的内容有明确的规定,并对违反内容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其第二十条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

刘博今律师举例称,快播案就是类似的行为,最后快播的法定代表人因此获罪。

法官建议

规定平台更严格的责任

14岁当妈妈,16岁生二孩……,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如果和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不管该少女是否同意,按强奸论处,追究刑责。虽然不能确定现在是否有犯罪行为,但对这种未成年人生子并广泛传播的行为,对未成年人的成长非常不利。

海淀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庭长秦硕认为,对于处在生长发育期的女孩,未成年就生子的行为会对他们的身体造成一定的影响。用这些特殊行为换取所谓的关注或者这种礼物,这种过激的行为,对于未成年人来讲是不合适的。

秦硕庭长认为,直播平台存在上述内容首先起了不良的引导作用,对于这种平台的监管,应该出台相关规定,对于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的视频,应该直接屏蔽。且观看者的年龄应有一定限制,不应允许依靠推荐此类视频赚取点击率。

快手表态

接受批评 将整改

4月3日,快手发布声明,称感谢媒体的批评,将进行整改。其中包括用正确的价值观知道算法、梳理完善社区运行规则、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并坚决打击和清除低俗色情内容。

即日起,无限期关闭推荐相似用户的功能,直到确保该功能完全绿色正能量。同时,完善身份认证措施,对于未成年人用户,将用专门的策略限制内容展现和设置相应的社区权限。

加强用户引导和教育,严厉打击各类以不当方式吸引眼球的行为。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并坚决打击和清除低俗色情内容。

责任编辑:胡永(QN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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