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商局今天(18日)通报,市场上销售的“爱玛”、“捷踏”、“雪豹”、“宝岛”等40款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已被要求下架。
不合格的40批次电动自行车中有39款存在“最高车速超标”的问题(大于20公里/小时);32批次整车质量(重量)方面存在问题;还有34款车的脚踏行驶能力不合格,这3项指标均不合格的产品涉及:“爱玛”、“宝岛”、“雪豹”和“捷踏”。
此外,标称北京微骑科技有限公司小葡萄14寸云中行电动车,限速装置不合格。标称天津醒狮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醒狮”16XQ7二代电动自行车,天津市捷通新蕾电动车有限公司“新蕾”TDT747Z 梦精灵-70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反射器和鸣号装置等方面不合格,但这两家公司均声称厂名厂址及注册商标被假冒。
消费者可登录市工商局网站查询不合格产品详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