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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女孩宿舍产下女婴顺窗扔掉 因故意杀人罪获刑

2018-04-26 08:10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宿舍产女扔窗外被判故意杀人

2017年3月,来京务工的21岁女孩小婷(化名)在单位宿舍产下一名女婴后,顺手将其从二楼窗口扔到楼下垃圾堆内,所幸女婴被保洁员发现送医而活命。4月25日上午,小婷被控故意杀人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法院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小婷初二辍学后,来京在一家加工厂打工。去年3月16日8点多,她在位于朝阳区来广营乡的公司宿舍内产下一名女婴。在对新生儿未做任何清理和包裹的情形下,小婷将赤裸的女婴从宿舍二层楼道的窗户扔至一层垃圾堆内。约一小时后,一名保洁人员发现女婴并报警,后女婴被送往医院抢救。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婴儿“生命体征平稳,额头部见V形皮肤裂口,长约5厘米,深达筋膜层,少许出血,脐带未断。额面部外伤。新生儿脐炎,脑发育畸形,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接到民警的电话后,小婷主动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婷未对新生儿进行任何清理和包裹,将赤裸的新生儿从二楼丢入一楼卫生条件极差的垃圾堆内的行为,侵犯了新生儿的生命健康权,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鉴于小婷系犯罪未遂且有自首情节,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对此,小婷表示不上诉。宣判后,法官当庭对她进行了训诫和法制教育。

主审法官张妍表示,小婷的行为与遗弃罪不同。遗弃罪是具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比如将自己孩子穿戴好,放置福利院门口,或置于人口繁密、易被人发现的公共场所,主观上希望自己的孩子被他人捡拾,而非放任孩子死亡的故意。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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