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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机关单位下班后可开放车位

2018-04-26 14:54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支路临时车位只能夜间停靠

为缓解停车难并治理停车乱象,北京将在哪些区域新增临时停车位?这些车位可以停靠多长时间?4月25日,北京市交通委法制处副处长李子成通过交通广播节目对此进行了介绍,并详细解读了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小区附近力争夜晚有车位

《条例》中有这样一段规定:“本市停车设施实行分类分区定位、差别供给。”何为分类分区定位?李子成表示,北京市将力争做到小区附近在夜里有地方停车。在出行方面,特别是城市核心区,因为停车资源紧张,且可供选择的交通方式比较多,所以要从价位、车位管理等方面控制出行的方式。

医院周边落客限三五分钟

《条例》原文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交通客运换乘场站、中小学校、医院及其他客流集中的公共场所,应当在项目用地内设置落客区。”李子成解读道,《条例》要求在公共场所的新建项目中,“也就是建筑用地范围内,设置可供机动车临时停靠上下乘客的落客区”。“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情况下,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公共场所周边道路,设置临时上下客专用车位,并设置停靠时长,比如三分钟、五分钟等。”

单位下班后可以开放车位

如果居住小区内部停车位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可以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如果居住小区及其周边停车设施仍然无法满足需求,在区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可以在小区周边待建土地、空闲广场、未移交道路等空闲场地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同时,支路及其等级以下道路可设置临时居住停车区域、泊位。“这些车位是有时段要求的,只能夜间停靠,要保证白天道路通行。”李子成补充道。如果遇到有的车主第二天限号的情况,则应当由小区物业等部门帮助组织协调。

此外,《条例》还鼓励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在下班之后对周边小区开放。

中心城道路停车位或减量

李子成表示,未来,中心城区的道路停车泊位数量相比现在而言可能会减少。”一批不合理的道路停车泊位将被调整或取消。李子成表示,服务半径内有停车设施可以提供停车泊位的,一般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不具备停车条件的胡同,不得设置道路停车泊位。对已有的道路停车泊位,应当根据交通运行状况等及时调整或取消。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作者:殷呈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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