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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受贿千万受审

2018-04-28 14:22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昌平妇幼保健院原院长涉嫌受贿罪受审 她当院长13年 捞了上千万元

昌平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红珍任院长的13年间,在医疗耗材和药品销售代理、身体检查或医疗服务、后勤相关业务等领域涉嫌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1100余万元。近日,王红珍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红珍当庭认可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

受贿数额11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王红珍于2001年下半年至2015年初期间,利用其先后担任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党总支书记、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副局长、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北京卓成星运科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孙英敏、北京保利康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陈晖等十六人在北京市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医疗设备或医用耗材供货、身体检查或医疗服务项目合作、照明或绿化工程承揽、物业或食堂业务承包等事宜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100余万元。

王红珍涉嫌受贿的行为均发生在其担任昌平区妇幼保健院院长13年期间。

2015年,王红珍调任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9月,王红珍被“双规”。到案后,王红珍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绝大部分犯罪事实。

当庭认可全部指控

王红珍在法庭上,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表示全部认可,“都属实”。

但对于自己的受贿行为,王红珍仍在法庭上辩解称,医院的采购是有流程规定的,她也不能做主。“医院有医疗器械采购委员会和药品采购委员会,开会时大家可以自由讨论,我是最后才签字的。”

然而,昌平区妇幼保健院多名科室主任作证,在孙某、冯某等人的公司与医院开展医疗器械业务期间,王红珍在招投标环节中,对儿童呼吸机、彩超、镇痛泵等多个医疗设备“打了招呼”,明确表示要采购特定公司提供的设备。

为了感谢王红珍的帮助,并想继续得到关照,在招投标成功后,孙某、冯某等十余人均选择了行贿,其中孙某行贿金额最多,达440万元。

家属已代退288万元

几天前,某医疗设备器材公司法人刘某向王红珍行贿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其余行贿人员也已被另案处理。刘某称,王红珍虽然没有主动索要好处费,但是项目结款需要她签字,每次结款都很费劲。为了在昌平区妇幼保健院承揽儿童智力检测业务和微量元素检测业务,他共向王红珍行贿了26万元。

王红珍承认,因为自己时任院长,可以给刘某提供赚钱的机会,刘某才向她行贿。“我手里有权力,儿童生长发育检测项目很多,只要我不同意,他肯定进不来。”

对于收受的款项,王红珍表示,其中部分被用于医院“小金库”,以补贴医院不好处理的开支,其余部分被她用于投资保险、理财。案发后,王红珍的家属已代为退还收受款项288万元。

此案未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胡永(QN0050)作者:刘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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