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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另一大V发表文章丑化自己人格 优米网王利芬名誉权案开庭

2018-05-07 13:48 法制晚报

来源标题:曾在微博“遭攻击” 认为另一大V发表文章丑化自己人格 起诉索赔5万元优米网王利芬名誉权案今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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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芬,原央视资深栏目制片人兼主持人,优米网创始人。

2018年1月,创业者茅侃侃自杀事件曝出时,王利芬在其自媒体平台发表一篇名为“茅侃侃的离世,掀开了创业残酷的一角”的十万余字的网文,很快该网文传播达到了10万+。

随即王利芬发微博称这篇评论茅侃侃离世的文章阅读量已经达到了十万+,并称“速度要比我想象中快很多,先高兴一下”,从而遭到部分网友的批评,王利芬随即删除微博并道歉。

2017年1月,丁辰灵在微博发表文章“关于王利芬老师,我想揭露她的无耻行径”,引发上述纷争。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因认为某微博大V丁辰灵所发表内容丑化自己人格,侵犯了自己名誉权,原央视资深栏目制片人兼主持人王利芬遂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他立即删除侵权微博,连续七天在媒体显著位置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赔偿精神损害5万元。今日上午,该案在北京市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评论措辞含人身侮辱

据了解,丁辰灵是新浪微博加V实名认证的微博博主,新浪认证的个人身份信息为“REDBANG网红商学院创始人 天使投资人 微博签约自媒体”。

王利芬称,2017年1月26日,丁辰灵在新浪微博发表“关于王利芬老师,我想揭露当初她的无耻行径!”捏造她在2013年创办的《赢在中国蓝天碧水间》活动中给“多位选手各种下套;引导他们出丑”,让“江苏卫视亏了6000万”“吃人血馒头”等,并且措辞具有明显的人身侮辱性质,超出了正当评论、批评的范围。

王利芬还称,自己创办的《赢在中国》电视节目,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获得了观众的一致好评,并且荣获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2013广播电视创新创优栏目”奖,丁辰灵的侵权微博公然丑化了自己的人格,且微博的粉丝量高达70余万人,必将导致她的社会评价严重降低,侵犯了她的名誉权。

被告:所发微博均为客观事实

然而,微博大V“丁辰灵”则表示,自己不同意王利芬的诉讼请求。他认为,自己所发布的微博均为客观事实,并未侮辱、诽谤王利芬。且自己的言论并未造成王利芬的社会评价降低,其要求自己承担侵权责任无法律依据。

丁辰灵表示,即使王利芬的社会评价有所降低,也与自己发布的微博无因果关系。

王利芬自身因茅侃侃自杀事件发布的文章,被网友批评,导致社会评价有所降低,此情况并非由自己所致,且王利芬于2018年1月26日10:24发布的道歉微博转发、评论总量达到10344条,该微博下网友对其评论较差,足以证明其名誉权受损并非自己的微博所致。

截至记者发稿之时,该案仍在庭审中。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作者:周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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