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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法律平台”偷换客户信息 快律在线公司法人代表及5员工受审

2018-05-08 13:57 千龙网

来源标题:“最大法律平台”偷换客户信息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叶婉 实习生 于忠洋)通过QQ群与他人交换公民个人信息,与其他行业的公司交换客户信息数据,并利用信息向不特定人群拨打电话推销其公司的律师咨询业务。

今天(8日)上午,快律在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等六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北京朝阳法院受审。

这家号称中国最大法律渠道电商平台的公司本身从事着律师咨询服务,但其法人代表和高管却知法犯法。

指控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超60万条

陈某是快律在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赵某是该公司电邀部总监。据指控,2014年3月至2017年7月间,二人伙同李某、王某、王某某、田某等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QQ群与他人交换公民个人信息或与其他行业的公司交换客户信息数据,后利用上述信息向不特定人群拨打电话推销其公司的律师咨询等相关服务。

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快律在线公司共计互传公民个人信息619109条。检方认为,陈某等六人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 通过多个QQ群交换信息

法庭上,陈某说,公司客户信息主要来自前身华律在线公司的遗留信息,以及企查查账户上下载的信息及运营团队自行交换的信息。“我是2013年加入的,当时是华律在线公司,2014年的时候企业年审未通过,为了继续业务,重新注册快律在线公司。我担任代理法人,负责行政、人力、财政工作。”

赵某被捕前是事发部门电邀部的主要负责领导。据其供述,电邀部有五到六组,每组设有组长,主要负责给客户打电话,询问其是否有法律需求,并对有意向的客户安排上门进行法律服务。

赵某说,由于业务人员获取客户信息少,了解到可以从企查查上下载企业信息后,公司为员工开通了企查查账号,从中获取大量客户信息,成为该公司获取客户信息的主要渠道。“很多电话销售人员都会采用QQ群交流客户信息,手下员工采取这种方式我也知情,都默许了,没有阻止。”赵某说。

庭审时,李某说话声音很小,审判长多次提醒其大声讲话。被捕前担任电邀部小组组长的她,也负责收集客户信息。她下边有四个员工,王某是其中一员。她表示自己是通过关键字搜索到交换信息的QQ群的,“我大概加了两三个这样的群,通过这些群交换信息”。

王某表示,交换信息的QQ群是自己在公司培训时获知的,公司的老员工也在私下里告诉他相关的QQ群号,自己通过个人QQ号加入群中交换信息,由于每天需要打100通电话,3到5天就需要进行一次交换。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追访 公司撤销涉事电话邀请部

据天眼查平台关于快律在线的介绍显示,快律在线是中国最大的法律渠道电商平台,创立于2007年,号称是“国内法律行业B2B+O2O模式的开创者和引领者”。根据快律官网的介绍,该平台共有5万余名签约律师,业务遍及全国560个城市,累计为10万余家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在快律的隐私权保护声明中写道,快律在未经用户同意及确认之前,不会将用户所提供的资料利用于其他目的。

记者在招聘网站上看到,截至4月16日,快律在线所在第三方招聘平台仍在进行律师及助理招聘,目前快律在线官网也在运营中。

记者拨打了快律在线公司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赵某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给公司声誉带来巨大损失。事发后,公司撤销了涉事的电话邀请部,制定了公司信息防止泄露条例。

专家 未经客户允许将担责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经济所刘耀华认为,收集用户信息不仅仅在互联网公司,而且会有很多渠道,其中通过用户主动上传、爬虫抓取、公司各种接口的交换的其方式最为普遍。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认为,企业通过正常业务知悉客户个人信息后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客户允许使用、泄露上述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作者:叶婉 实习生 于忠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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