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加盟、代理成为大学生、个体经营者创业的首选。但创业者或受专业制约,或受宣传影响,在签订合同尤其是涉特许经营的区域代理合同时对相关行业、市场未予考察,对所签订的合同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知,存在盲目跟风的现象,导致涉特许经营的区域代理合同纠纷日益增多。昨天,大兴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类案件进行了梳理。
贾某与北京一家公司签订《O2O平台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签订前,公司口头承诺贾某在本市他为该公司“摇一摇”项目的独家代理,贾某当即交纳了2万元定金,公司赠送了他设备。合同签订后,贾某发现自己并非独家代理,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定金2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未告知贾某已有第三方在相同区域从事“摇一摇”设备项目,而第三方的经营行为是影响贾某是否缔约的决策因素,故贾某对公司未告知行为的不满意,应当认定为对该公司承诺的不满意,故依据该政策,公司应当退还定金2万元。
据统计,近三年来,大兴法院共计受理此类纠纷案件260余件。 为了帮助公众更明晰、更准确地签订涉特许经营的区域代理合同,理性创业,法院也作出了相应提示:1.公众在代理某款产品前,应调查市场运营情况,切勿盲目跟风。2.应核实企业资质,切勿草率加盟。3.核查商品质量,切勿销售三无产品。4.核查授权标识的存续情况,谨防企业“空手套白狼”。5.全面关注合同内容,切勿只顾眼前收益。6.多途径评估风险,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