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 因认为被冒牌,LV起诉电商平台“微店”口袋时尚,要求判令其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赔偿220万元。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审理该案。
路易威登马利蒂(简称“LV”)诉称,2017年5月,LV公司发现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开设的“微店”移动网络购物网站中,一个名为“A货网”的店铺销售假冒LV公司的背提包、钱包商品,其商品数量达到百余件。
LV公司称,口袋时尚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微店”移动网络购物网站中通过名为“A货网”的网络页面大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其页面还有“最佳高端仿造诚信八年经营”。在庭审中,LV公司称,其正品包在中国只有两个渠道——专卖店和LV官网。
对于LV公司的索赔,口袋时尚公司表示不能接受。
口袋时尚公司称,微店只是一个第三方电商平台,实际侵权的是网络卖家李某。公司并没有从中获得利益,更没有与网络卖家分工提成,其款项也是直接到李某的个人账户中。事发后,口袋时尚公司已经冻结了李某的账号,并且关闭了其账号。
口袋时尚公司认为其不存在过错,既没有实施侵权行为,更没有提供帮助,且依法切实履行了合理注意义务。口袋时尚公司称,微店上有近亿的卖家,公司只能接触到部分信息,缺乏相关知识产权的预见审查能力。本案中口袋时尚公司,已经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审查并备案了实际经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等。
关于220万的赔偿金额,口袋时尚公司认为,“我们不是适格主体,不应承担责任。”在经历2.5小时庭审后,原被告双方均称接受庭下调解。
新闻多一点
LV近年多次起诉售假商家
2014年,《法制晚报》就曾报道LV起诉四星酒店商品部售假货侵权,最终后者被判赔偿96万元。
2015年4月,LV将“动批”告上法庭,原因为个体摊位销售含有LV商标的假货,先后三次致函市场要求整改,却在复查时发现该摊位仍有售假情况。
2016年,LV又与小小的淘宝商家对簿公堂。这也是公开报道中,LV首次状告电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