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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交警方"百日行动"缉逃票者

2018-05-23 15:07 北京晚报

来源标题:公交警方“百日行动”查缉逃票者

在一双明亮眼睛的引领下,27岁的北京女孩富某掏出了一张以大号字体标注“视力残疾”的残疾人证,在地铁站换领免费票,结果被正在执勤的民警识破。她也由此成为警方近期开展的查缉票务类违法百日专项行动的最新战果。记者5月23日上午从市公安局公交总队了解到,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联合地铁运营公司和交通执法总队,针对持假证骗领车票、翻越闸机等违法、扰序行为进行专项打击。使用假证者一旦被发现,将面临行政拘留5到10天的处罚。 富某因使用假残疾人证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昨晚10时许,富某的各项法律手续全部办完,被送进了拘留所。

此前的14个小时,她在地铁八通线通州北苑车站,像前几次一样,掏出了残疾人证,向工作人员换领车票。正在附近执勤的公交总队土桥站派出所便衣民警忽然看到地铁工作人员向着这边使眼色,于是立即赶了过去,将女孩拦住。残疾证上写得清楚:视力残疾,民警再三打量,女孩的眼睛根本毫无问题。证件号码在北京市残联的网站上可以查到,但证件本身却非常可疑。核对女孩的身份证号码,也和残疾人证上的号码完全不同。

在警务室,拥有大学文凭,在某国企工作的富某:“这个证我是通过熟人介绍,花200块钱买的,卖我证的人说,就算被抓住了,以后不用就得了,也没别的事。”这番话让民警颇感诧异:“没事?你想想这玩意能没事吗?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国家证件,要拘留的。” 被问及购买假证的目的,富某说:“我就是为了坐地铁省钱。”民警试图顺藤摸瓜寻找做假证的人,富某回应说,她也没见过办证的人,只是通过电话联系,证件也是春节后快递过来的。她承认,残疾人证上的照片虽是她的,但是姓名、身份证号都是别人的,她并不认识。

昨天中午,富某的父亲闻讯后匆忙赶到了派出所。按照规定,他没能见到自己的孩子,在派出所门外,他一再向民警求情:“孩子大了,有些话我们跟她说,她还不爱听,老觉得自己什么都懂,这次该罚款就罚款,该批评教育就批评教育……”民警只得解释:“按说她就是贪点小便宜,但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我们也逾越不了……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52条明文规定的,最低的处罚也得拘留。”

据土桥站派出所孟庆宇副所长介绍,在富某这个年龄段,使用假证的非常罕见,多数都是四十岁以上,且以五六十岁者最多。有些人还特意戴上大墨镜,给自己加一层伪装,但是证件本身的漏洞却遮掩不了。

孟庆宇副所长说,这次针对涉及票证违法“百日行动”将一直持续到8月31日,主要打击使用伪造或变造残疾人证、伪造地铁公司工作证件和强闯闸机的行为。“强闯闸机的,如果被发现后拒不补票,我们会按照扰乱公共秩序的条款进行处理。票务违法里,更典型的还是伪造残疾人证件的,而且最多的就是伪造视力残疾证。这种证一次可以换出来两张免费票,贪小便宜的违法者最喜欢。这些天我们已经连续发现三起了。”  

责任编辑:曹薇(QN0003)作者: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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