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与他人发生冲突,遭赵某等人持砖块砸车,司机徐某欲离开现场时撞倒赵某并将其碾轧致死。徐某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被检方提起公诉。5月25日上午,该案在北京市三中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起诉称,被告人徐某于2017年7月16日23时许,酒后驾车因行车问题与被害人赵某等人发生纠纷,遭赵某等人持砖块抛砸车辆。后徐某驾驶车辆反复前进、后退,欲离开现场,过程中将赵某撞倒并碾轧致其死亡。徐某作案后即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于2017年7月17日被民警抓获。
检方认为,被告人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检方介绍,徐某被控制时,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9.3mg/100ml。
徐某称,事发当天,自己驾车到家门口胡同时发现一辆车堵在路上,他按了几下喇叭后,遭到对方辱骂。此后,两辆车先后发动,徐某驾驶越野车追尾对方。对方车上几人于是持砖块砸徐某驾驶车辆的挡风玻璃。后徐某反复倒车、前进几次,其间撞到赵某,并碾轧致其死亡。庭审现场,徐某表示认罪,但辩称不是故意的。
被害人家属提出丧葬费、精神赔偿等总计200余万元。对此,徐某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一方,双方均表示愿意就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