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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规:非法客运被罚3次 驾驶证扣半年

2018-06-01 06:46 北京晨报

来源标题:非法客运被罚3次扣驾驶证6月

5月31日下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将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查处对象,覆盖非法客运的五种形式,即假冒巡游出租车的(俗称“克隆出租车”);无证从事巡游出租车业务的(俗称“黑巡游车”);无证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业务的(俗称“黑网约车”);无证从事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业务的;以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从事客运业务的(俗称“黑摩的”)。

《规定》提高了违法成本,设定了“扣押”、“没收”措施,对从事“黑巡游车”、“黑网约车”经营的当事人设定了扣押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鉴于“克隆出租车”社会危害性高、“黑摩的”车辆安全性差,对“克隆出租车”、“黑摩的”设立了“没收”的行政处罚。

《规定》对从事非法客运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当事人,根据被查获次数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理。被处罚两次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被处罚三次以上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规定》明确了扣押车辆的后续处理方式。根据扣押车辆的情形设置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车辆被查获时属于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由执法部门将车辆移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报废;车辆被扣押期间达到报废标准的,公告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使其不再享有路权,经通知或者公告仍无人认领的,由扣押车辆的执法部门予以报废。

《规定》同时明确,本市应当建立非法客运经营举报机制,执法部门在接到公众举报之后应当立案调查。此外,执法部门还应当将违反《规定》的行为主体记入本市信用信息系统,对违法当事人、法人实施信用管理。

责任编辑:贾玉静(QC0005)作者: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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